“总归还是要为自己的叛逆付出点什么,但我绝对不是错了。”当火车驶入站台,黑漆漆的油污懒散的贴在本该光滑的石板道上迎接。车厢内的人群开始了粗鲁的躁动。明明离下车门口不过几步,在人群推搡的挤压中穿过就像被钝器殴打了一路。长途火车上的一天一夜,有幸会见到很多很多的陌生人,你们一起呆在狭小逼仄的空间里,一起感受他们的屎尿屁臭。如果你告诉他们,你是一个大学生,是来这个小城市读大学的,他们又会像看狮子跳火圈那样,对你发出惊叹。并在心里默想:哦,这是个女大学生!又或者:哦,这样小的城镇居然有人来上大学?苏文不在意别人怎么想,但她自己是后一种。
苏文一直倔强的认为自己是个成绩好、家世好、长相好的三好学生。十五年后的苏文会把前半辈子的幸运归结为一点:太好了!自己的迷之自信,比别人来得早一些。学生时代的苏文,记得收过同桌女生的一封信,有一段比喻苏文永远也忘不了,“我根本不想和你走在一起,不想和你一起去吃饭,一起回宿舍,因为在你身边的我,看起来就像一只老母鸡!”当时的苏文有些沾沾自喜,比起自己视为好朋友的同桌赤裸裸的提出绝交,她反而觉得没有朋友,也是一件让自己变酷的好方法。她耸耸肩:“别人不识货,我也没有办法!”若干年后,苏文翻出尘封已久的QQ相册,翻出那位女同桌的照片:圆圆的脸,身材胖胖的,以后毫无意外会是那种中年妇女的即视感。
那时班级有一位男孩长得很像王力宏,长长的黝黑的脸,家里有矿。并不只是他,苏文生活的这个城镇虽然小,却蔓延无边,四周是煤矿的产区,长脸男孩就来自产区,班上一半的男孩女孩都来自产区,那时的他们在城镇女孩的眼里都是:乡下人。他们自己也这样认为,所以才有了苏文同桌的那封绝交信。长脸男孩经常说起:周末去美特斯邦威(当时周杰伦代言的一个服装品牌专卖店)去买衣服,却在试衣间不可思议的发现一双奇臭无比的公用拖鞋,长脸男孩认为当时处于初中生最高级的顶流品牌服装店,怎么能有一双这样的公用试衣拖鞋。然后同学们都投来羡慕的眼光。那时的学生们,假如可以拥有一件美特斯邦威的衣服,为了带上主角光环,他们一定会挑商标最大,最明显的那件。
苏文觉得长脸男孩还不错,但不至于喜欢。如果喜欢,也应该是长脸男孩主动喜欢自己。可长脸男孩没有喜欢苏文,他的女朋友是隔壁班的班花,是苏文的幼儿园同学,一个城镇女孩。女生们的心理其实很容易摸清,她们喜欢那种有竞争感的男孩,不论美丑、高矮胖瘦,只要有其他竞争者出现,她们就会拿出飞蛾扑火的架势,不断的写下一封又一封饱含爱意的情书。为了表示对班花女朋友的忠诚,长脸男孩某天晚自修后在校外的奶茶店门口烧掉了他收到的情书们。十点钟关灯后的女生宿舍,只要有人开始谈论长脸男孩和他的班花女朋友,本来叽叽喳喳的八卦女生们马上就会有几个突然沉默无声。羞涩嫉妒的她们除了沉默,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方法来掩饰自己的情书还未打开就被烧掉的心痛和失望。苏文一直认为那个班花,幼儿园同学,上辈子一定是一条金鱼,她的两只眼睛像金鱼一样突起。长脸男孩喜欢她也许是因为她的腿很纤细,总是穿着洋气的牛仔裤,和美特斯邦威的外套。
最终的结局呢?在苏文已经快要忘记这一切的一切时,在某天疲惫的工作后,她无聊打开了QQ动态,居然!长脸男孩和与自己绝交的那个女同桌订婚了。时过境迁,不过十年而已,长脸男孩是不喜欢养金鱼了吗?还是觉得和自己一个产区的母鸡更加憨厚可爱?在他们的眼里,自己会是一只什么样的动物呢?苏文假想,会是一只生人勿近的花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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