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年头香江流行乐唱片的内容,丁小明还是有所了解的。
一般都是一两首强单当主打歌,然后塞入十来首平庸的作品充数。
以《Monica》这首歌的质素,放在一张专辑里绝对是主打歌。可居然要和一些垃圾歌平分收益,这让丁小明十二万分的接受不能。
他同陈淑玢据理力争了几句,但陈淑玢却强调全世界通行的行规就是如此。
不过她告诉丁小明,强单以后出版合辑和精选辑的几率较大,那些收入也都有丁小明一份。
还有其他一些单曲收入,虽然并不一定多,但细水长流,每年都会有,这可是一辈子的事。
甚至按照香江版权保护条例的规定,在丁小明死后的五十年间,这些版税收入依然归其后人所有。
丁小明这才平衡了些,毕竟自己有够年轻,这版权费估计最少能拿个一百年。
只是他之前认为自己这首歌最少也应赚个十来万才合理,现在这每张0.125元的分成对他来说心理落差实在是太大了。
之前外挂给他的信息中,这首《Monica》不但帮张国容成功翻红,更是引领了港乐劲歌热舞的潮流,算起来应该是一首现实级的爆款歌曲了。
只是以这个低到离谱的分成比例,专辑卖得越多,他丁小明实际上亏的越多。
哪怕专辑能卖到四白金,他也只能有区区2.5万蚊进账,这实在是对不起这么好的一首原创金曲啊。
想到这里,他的脑中忽然冒出了一个奇怪的念头。
他情知这是前世支离破碎的记忆突然间闪现了,当然脱口而出道:“淑玢姐,我们签个对赌协议好咩?”
“对赌协议?”陈淑玢一怔。
“对!”丁小明道:“今次签约,你们付我一万蚊的签字费就好了。唱片发行后,如果销量没有突破四白金,我一毫港纸的版税都不收,如果销量突破四白金,那么所销售的每一张唱片,你们都要付我5毫(毛)钱,点样?”
陈淑玢实在是没想到眼前的这个小屁孩居然会有这么多花样,以她对香江唱片市场的了解,按照张国容目前的势头,新专辑大概率能拿到白金唱片即5万张的销量,多了《Monica》这首劲歌后,也许能够拿到双白金10万张销量。
但是四白金是足足20万张销量啊,若想达到,那必须得是天时、地利、人和样样皆顺,外加玄学的加成才能有希望。
她瞟了眼丁小明,却见那小靓仔的双眼中透出了一种坚定的自信。
她入行多年,见惯了这种新人作者或是歌手,知道他们总认为自己是白金之姿,可以吊打一切。
但是现实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市场总会教他们做人的。
一旁的张国容却和陈淑玢想的完全不一样。
他原本就是个情感丰沛的人,再加上特别喜欢丁小明的这首《Monica》,此刻听到丁小明豪言唱片卖不过四白金就不要版税,一时间竟被丁小明的这份自信所感染,忍不住开口道:“淑玢……”
陈淑玢知道他想说什么,于是冲他点了点头,然后扭脸对丁小明道:“明仔,这个协议我可以答应,不过呢,5毫的分成太高咗,相当于单曲的20%,我没那个权限。我的最高权限是10%,也就是每张唱片两毫半港纸,你如果同意,我们即刻就签约!”
丁小明见状情知不可能再要到更好的条件,只得点头答应。
心中暗道:别的穿越众来香江分分钟就能赚上几百个W,我想爆个金币点解就这般困难?难道我是后妈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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