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有云:男阳女阴。从此黑玉这半就交由姑娘保管了。不论在下……”
“别别别!不成,九言公子,抱歉我还是要打断你了。”我匆匆忙忙地往他肩上缠好纱布,旋即绕到他面前郑重其事地拒绝道:“你的心意我已经明白了,也很是感激,但这件东西实在是太贵重了,我与公子才刚相识一日,哪里敢受?再说成物不可毁,这样好的玉佩摔断了岂不可惜吗?还是快收起来吧。”
“摔断?不不,姑娘误会了,此物在设计之初就暗含关窍,只要同时按下两只鱼眼,就会自然分解成两枚玉佩的,不信你看。”
啊,真的,原来真是一黑一白两块玉拼接而成的啊,这样一看好像突然就有点掉价了呢。
“不行,公子,那也不行。此物是令尊大人特意送给你的,他若知道你把它给了我这么个萍水相逢、又门不当户不对的女子,在天之灵也一定会不高兴的啊。”
“此物既给了我,就理应由我做主,姑娘不必因为这些而心有负担。”
“可是,可万一从今以后我俩再也见不到面了呢?”
“不可能。在下是为奸人所害不得已才退往鱼滇的,岂能甘心在那里苟且一生?三年也好、五载也罢,总之我迟早一定会回到勍畿、回到朝堂上去拿回本就属于我的一切。”
???
这是什么意思?
你有志气自然是好,真能一雪前耻的话我也替你高兴,但你不能默认我会乖乖地等你三五年吧?
当然,不出意外的情况下,我是乐意在落季涯这个地方一直苟着的,对你九言公子渐生情愫,愿意和你有进一步发展的心也是真的。
但这并不等于我一定会像戏文里写的那样,因为偶然邂逅的陌生男子的一句话,就下定决心这辈子只嫁他一个人了啊。
我的演艺事业和我的爱情都还有着无限的可能性,凭什么要早早就将它们都束缚在一块玉佩里呢?
所以,既然我没打算把人生的选择权托付给你,那么与之相对,我也绝不会厚着脸皮要你的东西。
“九言公子,你能做出如此承诺,我心中已然很是欣慰了。但这玉佩所承载的情谊实在太深,不该由你我这般仅得一面之缘的人所共有。公子若要怪罪,就请怪我是个命途不定的小小歌伎,没有福气承受公子的一番厚爱吧。”
我如是怀着一丝决绝的歉意,随着说随着俯身垂首地向他施了一礼。然而话都说完了以后,我的心里却又迅速地漫生出一阵后悔——我这是在干什么呢?他都要走了,我却非但没有让这最后的回忆变得美好一点,反而说出这些煞风景的话来徒增遗憾。更何况不管怎么说,他主动提出送玉给我也是出自一片好心,就算有些欠妥当之处,也是他身为古代的一名富贵公子,难免会有的泥古与骄傲罢了,我又何必急着以现代人的视角去伤他的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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