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全拿着书籍一路迷糊着就上了回家的的士,上车后同司机说了地址后就一直看着车窗外发着呆。手上还传来着书籍光滑细腻又带着些凉凉的触感,可他的心确怎么都平静不下来。晓贝难道是猜出了些什么,还是真的一切都只是一个巧合。在他还没有理出些头绪的时候,前面传来了司机提醒下车的声音,他赶忙让自己回归现实下了车。直到回了自己位于市区的小房子,他整个人都还是像身处一团乱麻之中。进房后他将那本书放在了床头柜上,暖黄色的床头灯照在书面上,让那本书籍看上去更加充满了神秘的色彩。他的手指不由自主地去触摸着它,他的手指像是脱离了他的意识一般。他心底的秘密,从不敢向谁说起的禁地。他人生第一次恋爱是与陈晓贝,只是只有他自己知道那不能称之为恋爱。直到与陈晓贝分手后的一段时间,他才知道自己错的离谱,还亏欠了晓贝许多,他给与她那么多的伤害与不堪。他永远记得陈晓贝当时的眼神,一个那样鲜活的女孩,就那样在他怀里流着泪慢慢枯萎。那是他从未有见过的模样,那样绝望那样悲伤,那一刻他恨透了让她悲伤的自己。可是他只能隔着毛毯抱着她,一遍一遍对她说着对不起,他多想时光可以倒流回到他做那个愚蠢的决定的时候。他强迫自己不要去翻开那书页,拿过一边的小摆件将其压住,像是要压下心底深处那些翻涌而来的情绪。他恨透了自己的粗神经,为什么连感情的事都要等时过境迁之后才明白。他又为什么要明白,如果能一直糊涂下去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拉开床头柜的抽屉,从里面拿出毕业时的合照。合照里有那个人,记忆里第一次见面都是那么清晰。明明时间都过去了那么久,那些与他相关的记忆却是一日比一日清晰起来。这一切的一切都要从他高一那年的转学说起,也因他的身高和名字而起。他曾用名周安安,家人都唤他安安。幼年时不曾觉出这样称呼有什么不对,反而是这样子的叫法透出一股亲呢劲。可直到他初三开始那会,事情慢慢就向着不好的方向发展。他有个大自己快二十岁的大哥,和一个大自己十五岁的姐姐。哥哥和姐姐都像极了父亲,都是身体高大。大哥身高一米八三,姐姐也是身高一米七,唯独他像极了母亲个子小小的才一米六三。这样的身高如果是女孩子就很完美了,可惜他是男生就注定了这将成为他致命的打击。十五六岁的孩子,恶意总是来的那样直接,那样好无由来。在一群男同学都像雨后春笋一般拔个头的时候,只有他就那样一动不动的没有在长了。生长期的男孩子都极其幼稚,喜欢趁着其他男同学蹲着的时候从别人头顶胯过去,一边胯一边说着长不高的话。他不知道是在某个男同学第几次从他头顶胯过去的时候,心里一直堆积着的情绪到达顶点极需发泄而出时,用力将按着他肩膀要从他头顶胯过去的男同学掀翻在地。男男生当场倒地哀嚎起来,而自己却是红着眼瞪着那男生。周围的同学用责备的语气说着自己不该开不起玩笑,对同学下那样重的手,说着万一摔着脖子了那可真是要出人命的。可是却没有谁说应该照顾别人的心情,十五六岁的男孩子啊,自尊心是那样强烈的可怕。他们一边说着没有一米七的男生就是三等残疾,一边说着那只是玩笑话。总是那样肆意践踏着别人的短处,还要别人听之任之。那次之后男生们总是说他娘们唧唧开不起玩笑,还学着姐姐叫自己时候的语气叫自己安安。身边总是有同学喃喃的叫着他的名字安安,一直乖宝宝人啊、叛逆期来的那样来势汹汹。他回家要求父母给自己改名,父母不解,他又不想做任何解释。父母在他又一次在学校因为名字的事和同学打了一架后,被老师告知了事情原委后给他改了名字。但是还是无济于事,同学们还是喜欢那样叫唤着他,做着扭捏作态的样子。父母无法,只好给他办理了转学手续。他被转去了一所住读的私立高中,用自己全新的名字开启了他另一段校园生活。这所私立高中是这个城市里最贵的一所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环境优良。也就是在这所学校,他认识那个人。这所学校虽然是最贵的私立学校,但是也会录取成绩非常优秀的普通家庭的学生,采取学费全免外加奖学金制度。那个人就是被那样的制度吸引过来学校的,他永远都记得自己做为插班生第一次在学校操场上他做为新高一新生代表发言的样子。早晨的阳光照在学校铝合金材质的旗杆上,折射出斑斑耀眼夺目的光彩。他站在旗杆边上朗朗致词,最后那一句高一一班傅鴻博与大家共勉。像是一击鼓声震动着他的耳膜,彼时的自己并不明了那一刻的感受代表着什么。直到几年后的某一瞬间,一直遮蔽自己感情的那层膜突然破裂。一切都来的那么无所适从,从那之后自己再也无法去动感情的那根弦。一切都来的那么突然,又来的那么迟缓。像是一记回旋镖,直击人的要害而来。明明都想着就让他和之前那么久一样岑寂下去,就那样各安天命多好,可命运偏偏要把人无情的捉弄。四个月前远在隔壁省工作的好友顾倩的一通电话,将这粉饰太平的所有打乱。电话里顾倩焦急的问着他傅鴻博可能回去的地方,他不知道自己当时究竟是怎么回答的,只记得自己挂完电话之后马上打的士去往隔壁省。一路上想着他到底会去什么地方,一个一个地方去找。最后在他曾经带自己去过一次的房子里找到了他,看着眼前的人他简直无法将他与曾经的那个人联系在一起。眼前的人布满血丝的眼睛,干枯破裂的嘴唇,满面胡茬脸色灰败,那有一分当年的神彩。那时的他声音沙哑的不成样子,嘴里不停的道“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我就该不管不顾的带着她走,带她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他只能站在一边连安慰的话语都不知如何开口,就那样陪着他坐了一夜。人生总是着无数个无耐又不尽人意的时候,留给我们的只能是漫长的时间去淡忘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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