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两人摇头。
“你们看那儿……”贾掌柜指了指对面。
两人转头一看,隔壁客栈吃饱饭的几个野猪怪突然发难,抓起身边结账的伙计就往外扔。那人族伙计当头朝下吃了一脸的泥,还没抬头,就被野猪一脚踩断脖颈,咽了气。
大圣和点将吓得屏住呼吸,太凶残了吧。难道之前的伙计也……
“野猪一族的脾气不好,如果想保命,能送走就送走吧……”贾掌柜拍拍两人的肩膀,小小年纪来鬼地见世面,也不容易。
“他们吃霸王餐,还当街杀人,没王法么?”大圣忍不住道。
“他们是野猪……又不是人……”贾掌柜理所应当地看着大圣,“你跟他们讲天理王法,道义是非?如今我们人族都不遵守,何况他们是城里的主人,有自己的规矩章法……”
“章法就是不讲道理,只图快活……”点将看着地上咽气的伙计,也不过就是二十多岁的样子。
贾掌柜看一眼就明白点绛在想什么,“做了鬼,就别想人的事儿……虽然在鬼地,还叫我们人族,但已经不是人啦……道理什么的喂……那啥就好了……”他拍拍嘴,好险刚才没有得罪黑狗怪,他们那一族也是不好惹的,“做了鬼,除非被杀,否则不老不死,这伙计一百多岁的人了,如果在世也算长寿了……”
大圣突然啊了一声,看着点将,“那我不是长不大,不能娶媳妇了?”
点将后退半米,眼神警告,你娶不娶媳妇关我什么事?
“娶媳妇……”贾掌柜差点笑出猪叫,“先活下来吧……”
“鬼地以神殿废墟为中心,方圆几万里内有上千座不同的城池,不同城里住着不同的魔鬼精怪,他们样貌不同,规矩不同,喜好也不同。跟他们打交道都要小心。这么说吧……本土的鬼怪,杀死我们人族就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黑方城靠近鬼门关,处在鬼地边缘,鬼地中心是鬼王城的七座城池,拱卫神殿废墟,那里跟我们隔着六道关卡,四条长河。的确,离神墟越近的地方,城池越繁华,但人族去哪儿都是奴隶,也没什么好羡慕的……”
“赶明儿,我去罗刹城买丝绸的时候,带你们去长长见识……”贾掌柜端着一盘芋头走过来。
“这是什么?”大圣没有见过,伸手去摸,烫了一下。
“这些野猪喜欢吃玉米、地瓜、西瓜、苹果和甘蔗。你看田间地头都是种的他们吃的。我们人族不能吃它们的东西,好在这种芋头,皮艮又涩,它们不喜欢扒皮,时间长了就变成我们人族的主食了。过两天白菜熟了,我们还能加点儿青菜。”
贾掌柜对吃食如数家珍,可见在人间沦陷成血蠕之地之前,就已经在了。
点将把芋头皮剥了,沾了点甘蔗汤汁,放进大圣的盘里。
大圣以往吃的都是沙漠里的草根,没见过这种白白嫩嫩的芋头肉,看一眼身边两人,迟疑一瞬,抓起来塞进嘴里,“比沙棘果还甜……”他鼓着腮帮子,享受地眯起眼睛。
热乎乎的芋头咽进肚子里,浑身都熨帖极了。
“芋头长在山里,过两日你们去山里再挖一些回来……吃吧……”城里的人族大都活了很久,对生活麻木,习以为常。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这么鲜活的生命了,真好,他暗自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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