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我说了,这只口红属于纪念款。为的是纪念女明星爱之森为口红事业做出的贡献它当时的广告是:为25岁的你,永葆艳红!它的受众也是年轻人。”

“从您的年纪推理,当时您二十来岁。所以您的母亲不大可能。”

“最重要的是,您不可能直呼您母亲的名字。”

“笔身上简单的写着英子赠也可佐证这点。您在记录本上不起眼位置上,多处写下了英子的名字。”

一口气说完,口干舌燥,不过奈飞还是很满意这次的推理秀。

“纳尼!”罗格自以为不会有人发现。

一来没人敢来翻自己的记录本,二来,写的极小极隐蔽。

“好吧!钟渊呢?”

“笔盖上小小的蝴蝶结,您为了不被压坏,所以这根笔,您倒着来放。”

“我想跟记录本上的名字异曲同工,应该是每当您工作遇到困难或者心烦意乱之时方便看看吧。小蝴蝶结和笔盖改装说明英子应该是很有心的人。”

罗格点了点头:“她真的很温暖也很细心。”

“既然如此,我相信她把这只口红送给你,一定也花了心思的。家乡的特产,无疑是最能表现自己心意的,亲自制作家乡的特产。”

“厉害!奈飞,除去你奇葩的怪异行为,你真的是天才。”

所以我想,那一定是您深爱的女人吧!

这时外头传来逛当当的声音。

很明显,这是警局里大门被打开了。

一个气喘吁吁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橘黄的灯光下,影子拉长。

“桐雨!”奈飞和罗格几乎异口同声。

“还……还给我!”原本双手抵在膝盖上喘气的桐雨抬头,盯着奈飞。

“不急嘛,又不是不还,你看我之前不是还过一回。”

桐雨咬着牙,一字一句的说道,“请,你,闭,嘴。”那阵势就像被老鼠吵醒的猫,炸毛了。

“既然你们都精神了,我该休息了。”说罢,奈飞不再理会二人,迈着脚,大步走向审讯室。

“桐雨!”罗格敲了下桌子。

“嗨!”

“5点了,奈飞说得没错,其实你更应该好好休息。”

“不打紧!”桐雨眼神充满了刚毅。

不知道是因为想起英子,还是因为桐雨对待工作的态度,想到了年轻的自己。

罗格抹了下眼角,拿起那根笔爱不释手。“桐雨,要不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好啊!”桐雨期待满满。

“1974年,那是我加入警局的第二年。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我迫切的想立功,想要让自己的职业生涯精彩一些。也在这一年,我的直线上级给了我一个机会。

做卧底。这当然是机会与危险并存的。

我激情澎湃,自认为天之选子。

我跟的人叫濑川。他是鼎鼎大名的打手。

这个人很是勇猛,基本上每次打架都冲前头。

当时我就有种感觉,这个人跟我虽是对立面,但其实有很多可以向他学习的地方。

比如面对目标,要在气势上压倒,尽管硬性实力输了。

这一点,有没有科学依据,他倒是说不上来。

直到后来,警局的一次培训课上,讲到人在紧张时会分泌肾上腺素。这个东西会让人暂时的忽略疼痛,我才明白他说的都是实战性。

跟着他,我渐渐有点明白。

要让底下的人服你,一马当先是首要的。还有一点很重要,对自己的下属要尽可能的给予,他常说,给出就是得。

我的天,一个雅砸裤竟靠打架打出哲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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