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早餐,弗朗西斯和他的三个朋友做完了晨祷,聚在一起吃了一顿牛奶燕麦粥,像他们平时一样。按照传统,这四个同期晋升的骑士要一起完成一项对于骑士也算艰巨的任务,以此向大家证明他们的资格,并在战斗中培养默契和团队协作意识。他们这次的任务是摧毁一处强盗据点,根据斥候提供的情报,该据点位于焦木村往被四公里左右,藏在商道附近的树林里,人数可能在十到十五之间,装备有皮甲和各式各样的铁制武器,非常凶残。
对于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骑士来说,单个的强盗不足挂齿,但他们只有四个人,而且缺乏实战经验,弗朗西斯感到一丝丝的担忧,赛塔皱起眉头,和弗朗西斯对视了一眼,爱德华看起来胜券在握的样子,布瓦则是直接对在场所有人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几个强盗而已,一群经过训练的民兵就可以用粪叉把他们插死,干嘛不让我们去砍一头龙呢?”
“冷静,我亲爱的布瓦,一打四对我们来说还是不容易的。”弗朗西斯试图给他泼一盆冷水。
“等下就知道了,我妄自菲薄的弗朗西斯。”布瓦不甘示弱地反唇相讥。
饭后,四个没有侍从的骑士在彼此的帮助下全副武装,骑上战马,向目标点奔去。他们沿着商道前进,弗朗西斯的坐骑是一匹栗色公马,名叫“罗兰”,意在向这位伟大的骑士致敬;布瓦的马叫“闪电”,像牛一样结实,是一匹黑色母马;爱德华骑着的是一匹白色公马,他似乎有意向“白马王子”的形象靠拢;赛塔则选了一匹骝色母马,他叫她“百事通”,弗朗西斯猜这是因为他经常读书给他的马听。
商道逐渐延伸到了密林里,弗朗西斯注意到了草丛中的脚印,“弟兄们,该下马步行了。”弗朗西斯率先下马,调查这串脚印,“从脚印的深度和距离可以看出,目标当时在奔跑,人数可能是四人。”四人跟着脚印前进,发现了一处营地,确切地说是围绕着篝火的几顶帐篷,以及装载战利品的小车,九个强盗在篝火旁边喝酒作乐,剩下的应该在帐篷里睡大觉。
一番讨论后,骑士们制定了行动计划,爱德华带头与他们谈判,如果遭到拒绝就拔出武器。
四人在强盗们惊诧的眼光中径直走上前,“先生们,如果你们现在放下武器,还可以得到救赎的机会,这是再好不过了。”
领头的强盗用看傻子一样的眼光从上到下审视了四人,往地上吐了口唾沫,“就你们四个,以为穿了身铁皮就有资格教训我了?赶紧滚!”
“三,二,一!”弗朗西斯倒数三下,拔出了挂在腰间的利剑;布瓦抽出了战斧,斧上除了镂空的拉丁十字没有任何装饰;爱德华抽出剑后,行了个优雅地起手礼;赛塔试着擦掉手上的汗,然后发现自己戴了钢手套。总之骑士冲了上去,战斗一触即发。
弗朗西斯对强盗首领发动一记劈砍,但被对方通过后跳闪避,另一个强盗挥舞着战斧向他冲了过来,被弗朗西斯用剑尖恰到好处地划开了喉咙,染红了弗朗西斯的胸甲,那个强盗跪在地上,无力地捂着喉咙,鲜血肆意地喷出,但弗朗西斯无暇怜悯他,因为强盗首领趁机向他砍了过来,但这一击被他以极快的反应速度格挡了,此刻即是反击的时刻,弗朗西斯后退半步,向前连斩两剑,第一剑将强盗首领的剑劈成两半,第二剑将他的脖子和胡子一起切开,如同一个老练的刽子手处决死刑犯。
与此同时,布瓦用斧头劈开了一个强盗的脑袋,当他用右脚用力踩在那个强盗的胸膛上,试图拔出斧子时,另一个强盗挥舞着砍刀向他砍来,他本打算用厚重的肩甲挡下这这一击,但爱德华闪了过来,一剑刺穿了那个强盗的心脏,“不用谢,举手之劳。”“咚!”“先去救赛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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