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只为过往的路人,他与我只是人生的过客。世间人与人本就如此。书上言世间无不散的宴席,书上还说江湖何处不相逢。但这两句话本都是虚妄。宴席中散,人走茶凉,这是事实;江湖再见,这是幻梦。人说江湖再见,还不如说江湖不见,反正本是人生过客,反正本是刹那芳华,何必再见?让美丽停留在最初,让心中的那个人停留在最美的地方,这就是很好的一件事情。若是再见,难免有了隔阂;若是再见,难免少了当初那份感觉。
白夜见过路边的演唱会,见过艺人的卖艺,见过动物园的动物,见过歌手在高台上歌唱,绚丽的灯光打在其上,那是那一晚最亮的星辰。兜兜转转,最后终究回到了他最熟悉的城市。推开门,父母女生正在家中看着电视。一家人凑在一起,互相寒暄,互相询问,平淡的一晚,至少对于白夜而言是如此。
第二天,在父母的眼中,少年重新踏上了前往陌生城市的旅程。白夜本以为爸妈至少会担心悲伤一下,但发现这两个家伙一点都不担忧。反而是哥哥挺担心自己,还给自己转了点钱。嗯,真懂事,人不能没有钱。
兜兜转转,时间就这样过去了。一年两年,少年走完了全国,回到了城市,回到了自己的那间小屋。过了这么久,回来屋子依旧一尘不染。当然不是这间屋子有多么神奇,只不过是有人来打理,花钱买的服务,值得信赖,没有丢什么东西。
白夜一屁股坐在床上,从床头拿起之前所看的那四册书籍。你说什么有五册?第五册丢了。指尖划过硬皮的书壳,打开书本,纸张有点发黄,毕竟放了有段时间。墨水浸染的文字依旧清晰。白夜平静地看着,一页接着一页。从一开始看这本书到现在再看这本书,倒没太大的改变。你就是那句话,并非书的问题,只是少年的问题。“孤独”三个字出现于脑海。名为孤独的情绪,就伴随于少年。看这本书时如此,旅行也是。自那多年之前在少年之梦中醒来,那格格不入就在身边游荡。那时,因为白夜的少年终有刹那的一份改变。至于改变在哪里,可能是因为那种改变太过微不足道,连改变的那个人都并未察觉这种改变。直至这本书的到来,原来那种改变叫做格格不入,那种感觉名为孤独。那是连自己都不会感受到的孤独,因为自己的身边有好友,有父母,有亲人,但这些都改变不了那份来自心中的孤独。自己是个外乡人。
合上书本,白夜伸了个懒腰躺在床上。这种时候应该有个人打个电话来安慰一下自己来着,但可惜没有。李宏那死家伙也不知道滚哪去了。差评!当然这样也好。
自己原来是个外乡人,那种感情叫孤独,那种感觉叫格格不入,所以那是血之哀。明明是小说里的设定,但硬伤到现实却是如此的合理。什么是血之哀?宁文炫迈的强盛,因为超脱与常人的能力,因为混血种生物与人类产生的格格不入,在强弱之间的徘徊,让他们与这个世界产生了隔阂。这种隔阂不断放大,不断衍生,成为了埋藏于心中的疾病,这便是血之哀。混血种他们不属于龙,不属于人类,他们是突兀的,是闯入者。对于人类他们强大,对于龙他们弱小,这是被锁死的命运,来源于那血缘深处宿命。
那自己呢?自己可没有超凡脱俗的血脉,这个世界连超凡都不存在,别说龙族的那种鬼东西了,自己也没像灯泡一样的眼睛。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因为自己是外乡人,因为自己本属于这个世界,但又拼命觉得自己不属于了。如果说混血种隔阂的是人类与龙,那自己隔阂的是世界的本身。这个世界对自己格格不入,就算有再熟悉的人也没有什么用。
换成了多少钱?我这算一个人孤立的世界吗?白夜翻了个身,沉思这个问题,最后无奈放弃,并且考虑故乡在何方。曾经这是一个不用考虑的问题,这里的故乡是这里,因为这里有家人们。但现在不一样了,两个世界,都有自己在意的人,那么哪个是故乡?
名为崩坏的世界中有自己喜欢的人,曾经在那里,因为白夜的少年被告知你不是外乡人。这里有自己的家人,而现在因为白夜的少年却被这个世界所排挤,或者说自己排挤了世界。因为血之哀的影响在某种角度是十分严重的心理疾病,每个混血种都是隐性的病人,而自己难道也是?可不能这样想自己。
所以,是庸庸碌碌的一生,还是惊心动魄的一生,这都令人沉思,值得你思考。两个世界,少年都属于外乡人的行列,但又都不是。这大概是世间最难解答的问题,或者这个问题本就无可解答,没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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