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有素的隋朝士兵,个个赳赳前行,精气神十足,仿佛不是他们日行千里自榆林来到金河。
早已等在前路引导的突厥青年一手按在左胸,单膝跪下,朝他们的圣人可汗行礼,座上之宾微微一笑。
“这位是启民可汗的长子咄吉世,愿做陛下的马前卒,效犬马之劳。”
这位突厥王子听到一旁的武将如此介绍,并未着恼,反而一脸虔诚,武将是他所敬重的人,他的箭是神箭,他的马是神马,草原上没有比得过他的人,所以,他是草原人心目中的英雄。而能够让英雄为之效忠的人,在年轻的咄吉世看来,更加应该是不世出的大英雄。
咄吉世将大队人马引领至牙帐前,突厥人天生体形高大,高鼻深目,年轻的咄吉世与半百的长孙晟一前一后,几近比肩,却仍能看出长孙晟姿貌风采不输,长孙晟引荐启民可汗率领众部落酋长进入王帐内,在前为高座上的杨广一一介绍,透露出一种自信和豁达。
启民可汗与他的儿子咄吉世一样,留着小八字胡,他的发丝下垂成绺,编成辫发,垂在脑后,整齐划一。头顶戴一宽边的貂皮帽子,帽子上绣着复杂的突厥花纹,右耳坠着硕大的金属耳环,身上是与耳环同色的灿金色长袍,袍子为了保暖,缘边和袖筒都用上等的羊毛加缝处理过,外加精巧的皮革装饰,既展现了游牧民族的粗犷,也不失贵族的优雅。
众人身居的王帐,是一顶特意为杨广所准备的临时大帐,数百个连成一片的帐篷环绕着中央最高大的主帐,像一把巨幅无边的大伞压下。主帐前,两根高大的旗杆之上飘扬着兽皮制成的旗帜,上面绘着突厥族的图腾符号——狼。每当风起,旗帜便随风猎猎作响,仿佛是远古战鼓的回音。
牙帐内,高高在上的帝王一眼便看到了与隋朝中断朝贡数年的高句丽使者,这使得他大为光火,当即饬令示好的高句丽使者回国转告其王高元入朝觐见。
高句丽使者不忿,却又悻悻地,受命。按照隋朝的礼节,跪下,拜谢。
入乡随俗,杨广端起一碗酒,便开启了今夜的狂欢。
瞬间,草原上的星辰仿佛倾洒在黑绒布上的珍珠,无数身着彩色毛皮服饰的突厥勇士和娇艳的少女们,围绕着熊熊燃烧的火焰,开始了他们的歌舞。
男子们粗犷的歌声与烈火的噼啪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原始而有力的节奏。他们的舞步豪放而不羁,伴随着手中马鞭的挥舞,似乎在草原上画出了一道道疾驰的痕迹。女子们则以轻盈的步伐和柔美的歌声相呼应,她们的笑容灿烂,眼中闪烁着火焰的光芒,如同森林里的驯鹿在地面上跳跃。
浩瀚天地间,众人的歌声和笑声交融着,仿佛已不分人种,直到月色渐沉,篝火渐渐熄灭,这场狂欢才带着一丝不舍,缓缓落幕。
黎明星的微光中,一场影响两国交谊的辩论正在悄然展开。
“契丹入寇辽西,其背后主使必乃高句丽。”
“高句丽虽是主谋,想来突厥亦脱不了干系,否则何以高句丽的使者,会今日出现在的王帐之内?”
崔君素和裴矩一唱一和,长孙晟的目光不知不觉地越过杨广,落在他身后悬挂的兽骨和毛皮上,不知怎的,他蓦然就想起来当年韦云起在契丹营地不论男女大杀四方。
“季晟,你以为启民可是真心臣服,会否暗结纳于高句丽?”
君王冷淡如水的声音,却自有威严,从高处飘荡进长孙晟的耳内。
一时间,焦点便落在了长孙晟的身上,谁都知道,多年来长孙晟一直负责突厥的经营,远交近攻,离强合弱,以夷制夷,功劳甚伟,是以两朝受勋,从一个小小的司卫上士摇身一变为今日的武卫将军。
“启民可汗深受皇恩,数度入朝恳请易服,同心共戮契丹部,有目共睹。若生狼子野心,陛下必不得知高句丽使。然启民年事已高,其后继者若不行以规束,犹恐有趁乱之时。”
长孙晟故意压低了自己的脊背,年事已高,是啊……这片他耕耘的沃土,该是交给年轻人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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