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自己寝室,杨谦立马八卦了起来:“什么情况,你跟那个女生认识啊。”

林宇实话实说:“对啊,她也是我的高中同学。”

听到这,陈杰立马来劲了:“我就说嘛,绝对认识,一顿饭哈。”

林宇一脸懵逼:“什么意思?”

“我说了你跟那个女生肯定认识,杨谦非不信,我就跟他赌了一顿晚饭。”

陈杰此刻心里舒服了一点,因为假如林宇跟那个女生不认识,却搭讪成功了,那这不就意味着自己比不上林宇吗?

不可能,这种事绝对不可能发生!

“宇哥,你认识的美女怎么那么多啊,叫什么名字啊,微信推一下。”杨谦一脸的谄媚。

“我没有微信。”

“不能吧,你们不是同班同学吗?”

“真没有。”

林宇没有说谎,他和叶瑾高中的时候都没讲过几句话,那个时候自己眼里只有苏韵,所以对其他任何女生都是一种免疫的状态。

现在想想也觉得可笑,其实大学里,好看的女生很多,自己遇到的也很多,真的没必要非某人不可,还那么卑微。

“不想给就直接说呗。”陈杰阴阳怪气了一句。

这么好看的一个美女同学,还没有微信,说出去谁信呢!

林宇当即立誓:“我要是有她微信我是狗!”

“当狗又不要钱。”

“就是。”

说来也巧,当林宇打开微信的时候,却发现一个好友申请。

来源是高中同学王楚分享的名片,而王楚,正是叶瑾的高中同桌。

一个想法油然而生,不会是叶瑾吧。

同意之后,对方也没有发什么消息,林宇忍不住打开微信,看了看朋友圈,没有照片,头像是个卡通女生。

尝试了一下转账,因为转账是会显示对方名字的最后一个字。

果然,一个瑾字出现,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当狗了。

不过无所谓了,人有时候还不如狗。

林宇没有管这些,而是开始写起了小说,具体哪部小说不确定,把一些好的剧情结合一下,在这个很多套路都还没创作出来的年代,想要火还是很简单的。

林宇略加思索便开始动笔了。

一般来说,日更四千字是最少的,但想要赚到更多的钱,当然得爆肝了,记得有位大神就保持日更两万,后来好像失联了。

当然,第一部作品质量还是最重要的,等以后成绩上来了,有名气了,再水一下读者还是会买单的。

直到凌晨,林宇就已经写了一万字。

题材是都市异能的,因为这个题材自己的阅读量多,更好把握。

写完就先发表了两章,差不多四千字左右,等待后台审核。

此刻,虽然熄灯了,但大家的电脑屏幕还亮着,基本上都在玩游戏。

高中的时候父母管得严,现在上大学了,身边又有电脑,彻底放飞自我了。

这个年代联盟虽然过了最火的时期,但热度依旧不减,还是很多人喜欢玩。

相比之下,林宇的兴致就小多了,拥有三十多的心理,他已经对很多玩乐的东西不感兴趣了。

嗯?叶瑾还没睡?

刷朋友圈的时候看到叶瑾刚更新了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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