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军步兵团的全体士兵,在王大壮的带领下,借着月色,向范向文大军的营地而去。

这次的蓝军步兵团的士兵装束有些奇怪,其中有数百人穿的全都是范向文士兵的衣服,只是左臂上系了一根蓝色的布条,用作区分。

之前在清化港将范向文留守的五百士兵全都消灭之后,王大壮下令将这些士兵的衣服全都拔了下来,换在了自己蓝军士兵的身上。

王大壮长得又高又胖,搜遍了那五百名士兵也没有找到一件合适他的衣服。

他不得已找了个最大号的衣服穿上,大半个肚皮露了出来。

这些敌军的衣服就是用来突袭用的!

王大壮心中早就盘算过,这范向文大军人数在自己十倍之上,硬拼的话是无论如何也拼不过的。

因此只能智取,让士兵换上敌军的衣服,出其不意混入敌军的大营,给他们来一招黑虎掏心。

白天太过显眼,容易被认出来,所以王大壮特意选在了晚上进行突袭。

下午时,他已经派士兵摸清了范向文大营的布置情况,他现在直接领兵朝着范向文大军的粮仓而去。

大军在外作战,粮草和补给最为重要。

军队战斗力再强,如果士兵饿了肚子,那超不过三天,军队也会瓦解。

从吃是军队打仗第一要务这一理论出发,王大壮这偷袭的第一战便直奔范向文大营的粮仓而去。

范向文当然也知道自己大军粮草的重要性,他领兵跨越山海来偷袭清化府城,如果没了粮草,他将死无葬身之地。

因此,他将大军的粮草特意保护了起来,为了防止清化城中的蓝军出来袭营,烧了己方的粮草,范向文特意将粮仓的营地建在了城外距离士兵大军二里外的一处树林之中。

此时,王大壮已经领兵,靠近了粮仓。

“一营长,挑我十个人跟我一起过去。”王大壮小声吩咐道。

“团长,这点小事,直接让我领人去就行了,用不着你亲自出马。”一营长郑铁牛,是王大壮这名悍将手下的悍将,打仗出了名的愣头青、不怕死。

因此,他凭借着军功,很快从一名普通的小兵做起,到现在成为了王大壮手下的一名营长。

王大壮踢了郑铁牛一脚:“你小子懂个蛋,这事是个技术活,没你团长在场,就凭你那脑子能应付的过来吗?别废话,快去点五十个人跟我过去。”

郑铁牛揉着自己的屁股,不敢再违背王大壮的话,立刻点了五十人跟在了自己的身后。

随后,王大壮对其他人吩咐道:“其他所有人暂时在这埋伏,等粮仓起火,你们再一起杀过去!”

王大壮吩咐完,领着一营长和五十名蓝军士兵,开始了他的表演。

王大壮别了其他士兵,撒腿跑了起来。

一营长见状,也带着士兵跟随王大壮跑了起来。

等到了粮仓门口,王大壮全都手扶着膝盖,气喘吁吁。

看守粮仓的士兵见到营外突然来了一小队兵马,吓了一跳,全都拿起了武器,对外大声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王大壮喘匀了自己的气,向守兵展示着自己的衣服,回复道:“自己人,都是自己人!”

守兵为了看清,向王大壮的身旁扔了一根火把。

火光将王大壮一行人照亮,守兵一看是自己兵马的衣服,放下了三分戒备,一名守兵大声问道:“这么晚了,来这粮仓有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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