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找个附近的人成婚。

但成婚……

且不说夫家图谋家产的极大概率。

就说沈歌自己,也是不愿的。

她从小就因为相貌在小巷中鹤立鸡群,备受骚扰,又因为这几年的遭遇,整个人都产生了病态的心理。

她从来不敢单独走路,怕被人拖进小巷;

她去盥洗室的时候,必须挽着人去,怕坏人在外面堵门;

她睡觉的时候一定要将刀垫在枕头底下,怕被人破门而入。

沈歌知道,自己的心理肯定不正常。

她把所有的男人,尤其是陌生男人都看成了加害者,随时随地有可能将她凌辱。

但她从小到大遭遇的那些危机是真的,她在这段婚姻里遭受到的暴力也是真实的,她比谁都要明白男女先天的力量差距。

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关在一个房子里,这对女人来说,简直是最可怕的赌博。

你的安危完全取决于他的想法。

只要他想要制住你,想要凌辱你,就完全可以用暴力达到目的。

先将你打得头昏眼花,无力反抗,然后只能任人宰割。

“我不敢。”沈歌轻声道,“我不会再结婚了,我也不敢让我的女儿随便就和陌生男人共处一室。”

她能离婚成功,不光是因为她有拼死一搏的勇气,也在于男方色厉内荏,又快年过半百,身体再走下坡路,加上饮酒无度,身体早空虚了,不能完全制住她。

要是换成一个二三十岁的壮年男人,一时上头,是真的有可能夺下她手中的刀,反过来把她杀了的。

沈歌知道,掌柜是好心。

但掌柜成刘家旗下如此重要分号掌柜,很大概率是“家生子”或者“家臣”出身,不是他们这种手停口停的底层之家。

就算是,男女之别,也让男人无法感同身受,女人对自身安全的恐惧。

“我不知道什么路才是对的,但我知道,什么道路没有出路。”沈歌轻声道,“祖母、母亲和我,已经用自己的一生,证明了这点。”

“这几天,我时常在想以前。”

“刘小姐对我说了那么多,句句都对,句句都有道理,我也不是不认同,我甚至都听进去了,牢牢铭记。”

“可我还是将自己的日子过得一塌糊涂。”

沈歌说到这里,眼中有了泪光,却仰了仰头,逼了回去:“但我又清楚,只要我还是曾经的我,再多的提醒也无用,我依旧会做错误的选择。”

“因为我没有能力看清前路,更没能力挣脱。”

“就连我能想到这些——”沈歌努力让自己微笑,声音却有点颤抖,“都是因为认识了刘小姐。”

“换做我妈,她只会叹息,这就是命,要认。”

沈歌不怪自己的妈妈。

小老太太用瘦弱的身体庇护她们母女,直到快死了,还希望用“遗言”唤醒子女一两分良心。

如果沈歌没有遇到刘菁,她或许也就认了。

穷人的命就是这么苦,要忍,要熬,要认。

但沈歌没办法忘记那句“她们有什么资格瞧不起你”。

倘若世家的女儿,和她们这些穷人家的女儿一样,都是获取利益的工具,都转瞬可以被冷酷处理。

那她们之间,确实没什么不同。

“我可以认命,但我不愿告诉我女儿,你天生就该是这种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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