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孟振邦还笑着问卫淮怕不怕。
结核病很难治疗,并且有传染风险,卫淮说不怕那是假的。
在鄂族人家做客,他们认为,尊贵的客人到家里是自己莫大的荣幸,给客人准备的食物很丰盛,以狍子头为珍贵的美味佳肴,是待客的最高礼遇。
如果没有狍子头,则会把烤得半生不熟、带血丝的狍子肉、犴肉,用手撕或刀切后的“手把肉”送到客人嘴边,然后送上一碗酒,对此盛意,只能闭着眼睛把肉吞下,再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所以,尽管这些肉很嫩,也还算可口,卫淮当时的回答还是很实诚:“是有些不太适应,能做得更熟些就更好了。”
但孟振邦他们,显然不会因此就轻易做出改变,只是告诉卫淮:“酒是杀毒的,没事儿。”
几个人聚在一起吃东西也就罢了,但只要是在孟寿安这里,卫淮总会去抢着做饭,或炒或煮或烤,总是弄成全熟的。
孟寿安抱怨卫淮弄的肉没他们做的肉的好吃,没他们的鲜嫩,卫淮劝说他多替草儿着想。
还好,在孟寿安看向孟草儿的时候,她点头了。
他也就没有再计较,只要草儿喜欢,就由着卫淮来,看着草儿吃得高兴,他也跟着高兴。
白水面片汤煮好,放在篝火边温着,卫淮切了些狍子肉片,多放些野猪油用吊锅好好炒出来等着孟寿安归来。
这一等,就一直到了临近天黑的时候,才听到外面的狗叫声。
卫淮第一时间钻出撮罗子,看到孟振邦和孟寿安两人一前一后地用根木棒抬着一只古怪的动物回来。
问了才知道这只有着棕黄色浓密皮毛、超乎寻常的大爪子和一条扫帚似的大尾巴的动物是只狼獾。
两人这一趟出去,在南边山窝里找到了驯鹿群,也在巡视的时候,看到雪地上有比狼脚印要大两三倍的爪印,一眼认出是只狼獾。
“这玩意儿,可比青皮子厉害,敢从青皮子、山狸子口中夺食,啥都能咬,驯鹿也不在话下。”
孟川也从撮罗子里钻出来,看着这只狼獾。
“这玩意儿,看上去比狗还要小一些,能咬得了那么大的驯鹿?”卫淮有些不敢相信。
“咋不能啊,这玩意儿凶着呢,你看看那大爪子,踩在雪地上,都只是一个浅浅的雪窝子,驯鹿不一样,虽然蹄子不小,但体重大,在雪地上一样陷得厉害,被追赶的时候,跑不过狼獾,被追上了,跳起来就朝着脖子下死口,驯鹿甩不掉它,血流多了,只有死路一条。
就即使被驯鹿踩上几脚,它皮糙肉厚的,也没事儿一样……它们冬天,最喜欢来咬驯鹿了。
要说皮毛值钱也就罢了,关键是不值钱,一身腥臭味,那皮毛鞣制起来,需要不少东西,又卖不上价,最讨厌这玩意儿了。”
孟川一脸厌恶地伸脚踢了踢雪地上的狼獾:“它的肉,连狗都不太愿意吃,难闻。”
“还好发现得早,我们找到它的时候,它就在鹿群边上的一棵桦树上趴着,在打鹿群的主意,被寿安一枪给打了。”
狼獾在山上的时候,已经被他们剥了皮,孟振邦将皮毛扯下来,递给孟寿安。
“交给白依尔婶子。”
孟寿安没有接:“等这次出猎回来,弄到狍子肝,请她帮忙鞣制出来,给卫淮做个帽子。”
“做帽子……”
孟振邦点点头:“这倒是好东西,山外边的人不懂这皮毛的好,这种皮毛即使在气温很低的时候,遇到嘴里哈出来的汽也不会结冰,仍然能保持柔软干燥,这对我们常年在林子里的人来说,非常重要,如果脸周围的皮毛结冰,很容易就会把脸给冻伤。”
说这话的时候,他在看着卫淮。
“谢了,安哥!”
卫淮心里感激,冲着孟寿安道了声谢。
孟寿安只是在他胳膊上拍了拍:“反正又不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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