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是的,这猫咪还这么小,需要照顾,所以我每天都会来给它吃的,不过我家离这儿有点远,所以周六我还会带周日的猫粮给它吃。”盛煜城抚摸着正在吃猫粮的小猫,语气温柔。
“额,那买猫粮也需要钱吧,你的钱够用吗?”我继续问道。
“目前是够用的,之后就不一定了,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呢。”盛煜城依旧没有抬头。
我看着他,我不禁想到朱谨言,我有些想不通,同样都是班上光芒万丈的少年,为什么女生更喜欢朱谨言,而不是盛煜城呢?明明盛煜城比他好些啊。
我觉得这男生,嗯,表面上没心没肺,洒脱随性,实际上是很有爱心很有耐心的嘛。
我突然下定决心,坚定地说:“没关系,你没钱我有,既然我也发现了这只小猫,我一定会让它吃饱的。”
盛煜城似乎被我的话震惊了,抬头一脸惘然:“额,谢谢你的好意,不过你真的有多余的钱吗?”
“一包猫粮能要多少钱?我的零花钱好像比身边的朋友略多一点,我平时也不怎么用,既然现在这只猫需要,我就少吃点零食省出来啦。”我笑嘻嘻地说道。
“你也是个很有爱心的女孩嘛。”盛煜城挠挠头笑道。
“彼此彼此,不早了,我该回去吃饭了,你也是。”说罢,我就挥手告别了。
少女挥动着双臂奔跑的身影就像正午阳光掠过鸽子洁白的羽翼,浮跃着闪动的光点......
回到家竟然快两点了,爸妈等了我好久也没回来就先吃了,妈妈不免责怪了我几句,问我为什么这么晚回来,我笑嘻嘻地说因为在书店看书,所以晚了,我自然不会说出真正原因的。
既然是秘密,自然谁也不能告诉,否则就不是秘密了。
晚上,我坐在台灯下,鬼使神差地翻开之前买的新日记本,记下了我中学的第一篇日记。
11月18日星期六晴
今天,我终于认识了秦悦之前提起的那个叫盛煜城的男孩,也记起了秦悦第一次跟我和赫蓉谈起他的那些话,我原本以为我彻底忘记了呢,原来真的只是一时没想起罢了。
好像之前秋游的时候,也是他给我们拍照,也是主动帮助同学收拾垃圾的那个白衣服的男孩。
他长得确实蛮好看的,刚开始我还以为他是个无赖的公子哥呢,可是从流浪猫这件事来我看出他还挺有爱心的,他诚如之前秦悦所说的很阳光,或许正因为这样,他班上很多同性朋友吧。
只是我想不通啊,我觉得他比朱谨言可爱啊,更像个,额,这个年龄少年该有的样子,为啥他在班上女生缘一般呢?
今天那只流浪猫真的好瘦小,好可怜啊,我的爸爸妈妈也不喜欢猫啊狗啊之类的,否则我就收养了呢,为什么他们不喜欢呢?它们那么可爱,就跟可爱粉嫩的孩子一样,多好啊,我永远都想不通大人那些想法。
长大后,我不希望自己成为那样的人,淡漠而没有童心的人。
盛煜城说,人都需要一个温暖的家,更何况猫和狗呢。多对的话啊,我一定一定要当一个温暖的人。
No.6
转眼又过了一个月,时间依然像奔腾的河水一去不回,每天琐碎而平淡的。
然而十二月的这一天,我印象特别深刻。
那天早上还是大晴天,碰巧那一天我听秦悦说盛煜城因为身体原因请假了。
中午放学后突然下起了大雨,我记挂校园后那个废弃仓库里的小猫,我想着盛煜城生病了,今天他怕是喂不了猫粮给小猫了,我淋着雨匆匆跑过去送猫粮,就这样没有跟赫蓉打声招呼就跑了,本是一个出自本心的无意的举动就这样落进了赫蓉的眼里。
下午放学秦悦因为家里父母不在,选择在学校食堂吃完饭再回去,于是我和赫蓉一起先回家。平时一惯多话的赫蓉一反常态,一句话也没有说,其实自上次运动会后我就感觉赫蓉有些跟我生疏了,我觉得很些奇怪但并未多言。
“赫蓉,你怎么了,不开心吗?”我还是决定鼓起勇气问一问。
“葭音,你是不是有什么秘密没有跟我说?是不是更喜欢和秦悦、关静荷一起玩啊?”赫蓉语气平淡,听不出什么情绪。
我一脸茫然,微微一愣,然后说道:“没有什么秘密啊。我是喜欢和秦悦、关静荷玩,但我也很喜欢跟你玩啊,不存在什么更喜欢之类的,我对你们都是一样的。”
“撒谎,你刚刚犹豫了,所以其实你确实有秘密没跟我说,也更喜欢和秦悦、关静荷玩。”赫蓉神色冷峻,我从没见过她这样。
“为什么你总不说实话呢?”赫蓉突然语气冰冷地说道。我继续一脸茫然地看着她,脑子还没转过弯呢。
“你别这样看着我,好像你显得多无辜,多纯洁一样!我问你,你其实并没有先天性心脏病是不是?你就是不想陪我去报名运动会是不是?”
“你肯定有秘密,否则今天中午放学,你怎么连声招呼都不跟我打,就自己跑了?你别跟我说那是你急着回家,外面当时可下着倾盆大雨,我看你跑得可快,一点都不像有心脏病的样子!还有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经常和秦悦相互分享你们各自写下的秘密,我完全就是你们的局外人。”赫蓉好像彻底失去耐心了,说出一连串激烈的话。
“我,我,我真没秘密啊,我确实没有先天性心脏病,这一点我骗了你,但是我对你们的感情真的都是一样的呀。”我终于转过弯来,缓缓说道。
至于秘密,我确实又骗了赫蓉,但是我答应过盛煜城不说流浪猫的事的;对于我骗她我有心脏病的事我供认不讳,因为这个的确是我的错,我一直心里纠结着呢,但总是没有勇气说出来;可是当时的我没觉得我待她们在感情上有所偏颇。
“对不起,赫蓉,我当时也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我应该直接跟你说我不喜欢跑步的,不应该骗你我有先天性心脏病。”我声音哽咽道。
“嗬,算了,有些事情可能你自己都没想明白呢,我们绝交吧,我不需要一个这么不真诚的朋友。”说罢,赫蓉头也不会地向前走去,我怔在原地,想要追上去,可脚步就像灌了铅似的,怎么也不敢向前追去。
我不知道我怎么回家的,晚饭没吃几口就关上房门在台灯下哭了起来,我不敢大声哭,我怕招来爸妈,只能拼命抑制着自己,不让自己发出声,可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越来越多,越来越多。那个时候我非常厌恶自己,我觉得自己以后再也没有真心的朋友了,因为我自己都不够真诚。
那一晚我人生第一次彻夜失眠,整个人就好像沉到了冰川大海,黑暗,没有一丝光亮,还有刺骨的寒冷。
第二天,我顶着大大的熊猫眼起床,还很肿,妈妈从昨晚就发现我不大对劲,一直问我怎么了,可我死活不肯说,最后她只能叹气,然后转身做她的事。
吃完早餐我看见镜子里眼睛哭得肿肿的自己,一直骂自己活该,然后心里一边骂,一边使劲洗脸,不知洗了多少遍,发现眼睛不是很肿了,这才背起书包去上学。
NO.7
虽然眼睛不那么肿了,但黑眼圈还是很明显的,再加上我沉默寡言的,秦悦很快就看出我的不对劲,忙忙问我发生什么事了,我也是一句话没跟她说,那个时候我甚至都觉得自己配不上秦悦的关心。
这一天,盛煜城仍然在请假,没来学校。
现在秦悦中午晚上都不回去吃饭了,她的父母工作太忙,没时间给她做饭菜,也因为学业比之前紧张了些,秦悦也就没有自己做饭菜了,就选择在食堂吃,所以我都没找她放学一起回家。
我就这样浑浑噩噩我捱到了下午放学,回家之前我又来到仓库门前想要喂小猫吃点猫粮,顺便和它说说心里话。
刚到仓库门口就看见一黑衣少年蹲在地上喂小猫咪,定睛一看,居然是盛煜城!
我不禁十分惊讶,大声嚷道:“盛煜城?!”
盛煜城回过头,食指覆盖在嘴唇上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压低嗓音道:“小声点,猫咪在吃猫粮了,可不能让别人发现,尤其是荣老师,不能让她发现我在这儿。”
我悄悄走过去,也压低声音说道:“放心吧,这儿没人!荣老师怎么会在这儿,除非她住这儿。”
盛煜城忍不住翻了一个大白眼,淡淡说道:“很抱歉,荣老师就住在咱学校的教师住宅区。”
“什,什么?”我又忍不住大吃一惊。
“是真的,没骗你。这么久了,你应该知道咱班荣乐颜同学吧?她现在也在英语补习班。”
“嗯,这个我知道,咱班的英语课代表啊。”
“她啊,还是荣老师的外甥女,荣乐颜她爸妈都姓荣,我就听她说的。”
“我的天啊,这消息够劲爆。”我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
盛煜城再度翻了一个大白眼说道:“这个消息一个月前班上就传开了,你不知道嘛?”
“我,我,我不知道。”果然我是很容易被大家遗忘的,即使我身边有那么耀眼的赫蓉,那么聪明的秦悦。
盛煜城好像有点虚弱,脸色苍白,声音也有些嘶哑。
“你,你身体怎么样了?是感冒了吗?”我关切地问道。
“啊,有点小感冒,头有点疼,不过不碍事,明天就能来上课了,昨天是你过来喂这小家伙吃猫粮的吧,谢谢你了。”盛煜城依然云淡风轻。
“你都生病了,为何还来这儿啊?你不是说你家离这儿有点远吗?来这一趟,怕你回去又该严重了。”我非常啰嗦地说道。
“真的没啥,我就是放不下它,所以偷偷来的,看它状态很好的样子,我就放心了,看来这两天你把它照顾得很好,”盛煜城说完后再仔细打量了我一番,很明显地能看到我硕大的黑眼圈,“你是怎么了?晚上没睡觉?黑眼圈好明显啊,气色也不是很好。”
“不,不用谢,我呀没什么的,一点小事。”我低垂眼眸,轻轻抚摸小猫咪的头。
“你这样子可不像一点事都没有啊。”盛煜城背手托着头微微靠在仓库门的柱子上,很闲适的样子。
好半天,我听见自己鬼使神差地说道:“我,我有点不开心。”
背后依旧是风轻云淡的声音:“怎么了?”
“赫蓉,赫蓉她跟我绝交了,我觉得现在自己特差劲,好对不起她。”我能感觉到我身子微微颤抖,连声音都是颤抖的。
“哦,就这样啊?”背后的少年觉得这似乎不是什么事,语气很是平静,可这种平静却让我很愤怒,我大声说道:“什么叫就这样啊,你这人什么意思,幸灾乐祸啊?”
“这说明你们不是真正的朋友啊。”盛煜城缓缓说道。
我颓丧地说道:“是我不真诚,是我对不起她。”
“额,这样吧,你把和她之间的事情来龙去脉大概说下,我给你分析分析。”盛煜城收敛起不正经的样子,做出倾听者的姿态。
我把和赫蓉之间所有的事情托盘而出,包括我的那个谎言。
盛煜城认真听完,淡淡说道:“那你说说,你为什么要骗她你有先天性心脏病?”
我坦然说道:“因为爸爸工作的原因,也是因为爸妈想要我和哥哥能有个好的教育平台,我从小跟他们到处搬家,每次都是租的房子,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家,所以每当我和周边的朋友刚刚熟悉,感情正好,也刚刚习惯热爱那个地方的时候就搬家了。
我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到哪都不觉得完整,因为没有踏实感,所以我很需要朋友,需要一个可以在一起很久很久的朋友,可以说心里话,分享自己喜欢的事,但是我一直都没有。无论赫蓉还是秦悦我都觉得她们好棒,开朗明媚,我不想失去她们,因此她们每次提出什么要求或者建议,我都会想尽办法去满足她们,不敢直接拒绝,所以就会很蠢地撒谎,就是这样。”
盛煜城静静听完,然后迅速整理了一下语言组织,很认真地说道:“对于你所认为的这个‘好朋友’,我不多说她什么,但我觉得制造这个隔阂的不仅仅是你的原因,她也有。
“你的确是不该撒这个谎言,哪怕你再害怕,也不该撒这个谎言,但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你也不要再去想了。以后不再这样做就行,毕竟谎言是无法坚固友情的。
“就我觉得吧,你们真的不适合做朋友,你别怪我说话尖锐,我觉得如果你们是真正的好朋友,她在指责你的错误时如果有在你的角度想过问题,她就不会这么轻易地说绝交。你为什么会跟秦悦要好?因为你们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有共同的话题,这根本不是你和秦悦本身的错,不应该成为赫蓉和你绝交的理由。
“其实,你真的不需要这么自责。朋友能在一起走很久很久最好,不能在一起走,就笑着一拍两散。我记得法国著名的思想启蒙家伏尔泰说过:‘时间会使一切渺小的东西归于消灭,会使一切伟大的东西生命不绝。’所以,一切交给时间。”
“时间会使一切渺小的东西归于消灭,会使一切伟大的东西生命不绝。”我在心里默默念着。
盛煜城说出这么一大篇话,声音更嘶哑了,还止不住地咳嗽,我瞬间就慌了:“对不起,你都生病了,我还扯着你说这有的没的,我去给你买瓶水,然后你早点回家休息吧。”
说罢,正要起身,盛煜城喊住我:“没事,一点咳嗽而已”,然后从身旁的背包里拿出保温杯,喝了一大口水说道:“我多喝点热水就没事了,我这就回家了。”
喝完水,盛煜城就起身擦擦身上的尘土,回头笑着说:“你也早点回去,现在是冬天了,天很容易黑的。”然后就很潇洒地离开了,即使他生病了,步履依旧那么轻快,仿佛天边那抹闲适恬淡的云彩。
NO.8
经过盛煜城的一番开解,我的心情瞬间轻松了很多,我终于满血复活,回家的脚步也轻快了许多。
回到家吃完晚饭,铺开信纸,我决定给赫蓉写一封信,在信里好好道歉一番,然后说出我的真心话。
亲爱的赫蓉:
你好!
从开学第一天认识你,我就很喜欢和你交朋友,因为我觉得你开朗明媚,而这些是我所没有的。
初次来到娄南市,告别童年我以一种即将成为初中生的新身份来到这里,我的心里不是很期待,反而觉得很忧伤。
这儿完全是一个陌生的城市,除了我的亲人我没有任何认识的朋友,我是一个不喜欢去改变去适应新环境新生活的人,我一直都是一个喜欢待在角落静静发呆,静静看书的人,可是现实逼使我不得不去适应。
我从小跟着父母到处搬家,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家,所以每当我和周边的朋友刚刚熟悉,感情正好,也刚刚习惯热爱那个城市的时候就不得不匆匆离开了。
对于之前的我来说我没有真正的朋友,或者说有了还来不及挥手告别便匆匆离开了,仿佛一片羽毛,轻轻落地,没有一丝声响,又随着一阵风漂泊,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总是来不及,来不及道别,更甚至来不及有一丝眷恋。
没有归途的人,心思是格外敏感的,但我知道这不应该成为我谎言的借口,这就是我的敏感,我的脆弱以及我幼稚的倔强。
我一直很渴望有一个真正的朋友,可以走很久很久的那种,可以说心里话,可以分享自己喜欢的事,但是我没有。
来到娄南一中,你是第一个善意欢迎我的人,所以我很感激你,也把你当作我最好的朋友,其实无论你还是秦悦我都觉得你们真好,比我好一百倍一千倍,跟你们在一起的日子我总觉得很充实很美好,所以我真的对你们是一样的感情,我觉得你们就是我真正的好朋友,我很想一直留着这种感觉,但我的心里有时还是很不踏实,这不是你们的问题,或许是我的心魔吧。
我不想失去你们,因此你们每次提出什么要求或者建议,我都会想尽办法去满足你们,哪怕有时自己不想做也不忍直接拒绝,我挺怕这样跟你们产生隔阂的,所以当你提出那个邀请时我选择很蠢地撒谎,感觉这样就好像给了自己一个心灵的寄托。其实很多次我都想说出真相的,但始终没有勇气说出来,真的很对不起,我怕说出来就真的失去你这个朋友了。
我不敢奢求你的原谅,也不强求我们的友谊能回到最初,但我知道这些真心话我一定要说出来,上面那些话真的不是我苍白的解释,真的是比金子还真的真心话。
希望以上的这些真心话不会让你厌烦,打扰你了。
最后我希望你永远是那个开朗明媚的赫蓉,希望笑容永远伴随你,给你带去好运。
你的朋友:颜葭音
12月20日星期三晚
第二天,我也把这件事跟秦悦说了,还麻烦她帮我看这封信有什么不妥之处,秦悦认真地对我说:“我觉得你满傻的,但是挺真诚的,我觉得这封信没毛病,你写得很好,看得出很真心的。”
我讶然说到:“我撒了这么一个大谎,你还觉得我很真诚吗?”
秦悦中气十足地说道:“我去,谁还没撒过谎,你这谎我好多年前就用过了,也没伤到一根毫毛。你真的蛮真诚的,这是你的优点,好好珍惜,不过当然以后这种谎就别撒了,”说着说着,脸上露出一丝狡黠之色,微微笑道:“要撒,也得撒个高级点的,你这个谎实在太拙劣了,很容易被看穿的。”
我一阵瀑汗,这话,我竟无言以对。
然后我就把信给赫蓉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曾经托秦悦问过赫蓉,赫蓉说她相信我信里的每句话,只是我和她无法回到之前了,而且她身边院子里的其他小伙伴也不喜欢我,希望她跟我保持距离,那些小伙伴说是因为初中开学前某个暑假晚上十一二点我在家里阳台上叫爸爸早点回来,然后被他们听到,打扰了睡眠;还有刚开学那会儿赫蓉每天叫我上学我动作慢,拖拖拉拉,害得她们等了好久,然后也觉得我清高,不爱和她们玩,好像很大小姐脾气似的,以及我又对赫蓉撒了这么一个谎,她们对我印象更不好了。
这个理由我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大部分的事实也确实是这样,大多数也都是自己作的。
后来更大一点我明白越是因为害怕编织的谎言最后打破自己苦心经营的一份友情,还不肯去表明,就越不能获得一份真正的友情,因为不真实就不真挚,那样的感情也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心灵寄托,迟早会破灭。
所以这是我和赫蓉友谊里最致命最无情的伤害。对于赫蓉来说,颜葭音对她的友情并不真实。
我也在后来反思这段短暂的友情时明白,我在我们三个人的友谊里确实有些偏颇秦悦的。
赫蓉觉得既然留不住,又何必强求呢?所以这段友谊只能以破灭收场。
后来一次初中同学聚会上,我和赫蓉都早已释怀,谈论着这些事的时候,赫蓉用她那一直很明媚的笑容对我说:“都过去了,那时我们都小,并不懂得珍惜,不知怎样正确经营一段友情,这不是一个人的错,是双方的。更何况,后来的事实证明你和秦悦更适合当朋友,我祝福你们的友谊天长地久,永远像过去和现在这样坦然真诚。”
在一段真正美好的友谊里,是双方共同努力经营的结果,少一个人都不行,它不能是独角戏,否则终归会散场。只有真正做到坦然真挚,一起进步,一起成长,友谊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岁月生香......
No.9
十二月底,一次体育课,连续了下很多天阴雨过后,终于出晴了。
班上的女同学正聚在一起,玩着仙女下凡的故事,一部分男生们在操场的草坪上兴高采烈地踢着足球,另一部分的男生就去了篮球场挥洒汗水地打篮球去了。
那一天,阳光照耀,绚烂了整个操场。
那时我和秦悦刚从综合楼前面采完紫叶李,和她一起并肩走下操场的台阶,就被方漫和荣乐颜拖着拽着加入了她们仙女下凡的队伍里。
十二三岁的我们都爱幻想,爱编织一个个美丽的梦,然后把自己作为主角投入进去,去演绎一场属于自己的故事。
秦悦还是很受欢迎的,她性格大大咧咧,爽朗率直,成绩也不错。那时我们初65班算是那一届初中部最好的班级,所以她不会被忽略掉,即使她当时对其他人抱着一种半热半冷的态度,也并不影响他人对她的关注度。秦悦虽说没有像詹婷,荣乐颜,方漫那样人缘极好,但也不易忽视,不像自己,存在感全无。
大家把我也拖来拽来,完全是因为秦悦。
所以很快我就被女生们集体忽略了。不过我已经习惯了,我从小就属于平淡无奇的那种,除了文采略好一点,其他的一无是处。
刚刚初中那会儿,我是很自卑的,觉得自己特别差劲,什么都做不好,不会讨老师喜欢,不会圆滑地和同学打交道,所以在这种极度的自卑感下,我经常感到孤独,我已经失去了赫蓉这个朋友,我很害怕再失去秦悦这个朋友。
女生们只剩下我一个人呆呆地杵在原地,我也不想钻入那个不属于我的地方。
把一个失意放在一个欢声笑语的地方,总是格格不入的。
我静静地坐在操场靠近科教楼台阶的角落里,遥看整个操场,视线而及的是操场草坪上男孩们自信飞扬,兴高采烈踢着足球的神色。
阳光透过轻薄的云层,撒满整个操场,云层过滤了所有刺眼锐利的光芒,在操场上闪闪发光,很美,美丽得令人窒息。
男孩子们在草坪上踢着足球,汗水挥洒在阳光里,随着碎金斑驳的暗影轻轻融化,融成缤纷多彩的光点。
突然,我看到一个男孩矫健的身影用极其敏捷的速度飞身进球。
球进了,我看到男孩清脆地打了个响指,高昂扬起的下巴和下颔连着脖颈,形成一道美丽的弧线,展现了一个如此自信飞扬的笑容,他的汗水在阳光下晶莹剔透,在我的心里慢慢放大,就像一块美丽的琥珀在射灯下轻轻跳动,那种温润的光泽在心底缓慢流动,温暖得沁人心脾。男孩清澈的眼神掩饰不住喜悦的神色,阳光也格外偏爱他,用最大限度的光芒打在男孩自信的侧廓上,如此蛊惑人心。
是啊,阳光总是偏爱他呢,不管什么时候,总是帮衬着他蛊惑人心。我看到有一群男生冲过去把他围在中央,把他举起来又放下去,举起来又放下去,一遍一遍的。他就像那中央里凯旋的王者,那般自信,那般,光芒万丈。心里有一种情绪,一种悲喜交加的情绪。悲的是那一片光芒之下,自己的如此深沉卑微的暗影与那道璀璨闪耀的光芒形成这么一个触目刺心的对比,喜的是我看到了这么光芒万丈的画面,它在我心底流淌,温暖也慢慢渗入我的内心。
那个像阳光一样的少年就是盛煜城。
那个画面永远地镌刻在我的脑海里,放学后我再度写到了日记里,我日记的最后有这么一句:
“......盛煜城,你知道吗,那时的你如此自信,如此耀眼,如此光芒万丈,那样的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你。”
有些人啊,似乎天生就有这样的本领,像一缕不设防,忽然而然的阳光,不刺眼,打散了所有的锐利,照耀在生命里,温暖绚烂了孤独者的一线天堂。
十五年后,当我一个人独自漫步在街头,聆听着Amy Diamos》,透过指缝看着那米阳光,我忍不住再次想到那个画面,然后笑容轻轻荡漾,漾开一朵花,漾在我干涩的脸庞上。
耳机里,空灵干净的嗓音旋成一只轻柔美丽的蝴蝶,在我耳边细语:
"Please do me go
I just wanna stay
y heartbeats
Giving me away
I just want to know
If you too feel afraid
I feel your heartbeats
Giving you away
Giving us a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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