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曾经敏感细腻,孤独卑微的少女时代,我被迫地站在外围,看着人来人往,而那一切似乎与自己无关,真正可以陪伴我的只有那些书本,那些文字。

我在书本与文字里找到自己的世界,在书本与文字里找到了一种同样卑微的优越感,凭着这股莫名的优越感,我才第一次觉得自己可以是芸芸众生之上那个与众不同的人,带着几许不知从哪里来的高傲,似乎这样,就可以带着高姿态明目张胆地孤独,就可以多几分洒脱,而不需要过多地在意他人的眼光。

No.1

元宵节过去,寒假结束了,新的学期也就开始了,这开学的第一天还就是我的生日。

哥哥在初七的时候就回湘水了,毕竟他现在是高三复读,不到四个月他就要再度高考了,无论是学校还是他都觉得时间很紧,所以他们初九就开学了。

不过即使是这样紧张的情况下,他还是没有忘了我的生日,在我生日前两天我就收到了哥哥给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本书,美国著名作家劳拉˙英格斯˙怀德写的《快乐的金色年代》。

对于这个作家我并不陌生,我记得我小学的时候就看了她的《大森林里的小屋》,当时我就特别爱看。

哥哥在书里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这么一段话:

“音:

你的金色年代才刚刚开始,

希望你好好珍惜。

不要让你在最美的年华里只剩一片荒芜,

如果可以盛开美丽的葭苇花,请千万不要放弃,

这样总有一天你会感谢这段金色年代里努力生长的自己。

-------兄葭声字”

深受爸妈的影响,我和哥哥都特别喜欢葭苇。6岁以前,每年夏秋葭苇开花时,我们都会去乡下看看。看清风拂过葭苇花,苇絮飘飘,落在我们的身上,心里总是很欢喜。

在我和哥哥眼里,葭苇花才是最美的花,或许不起眼,但坚韧,永远都知道自己该扎根何处,哪怕无人欣赏,依旧倔强挺拔地生存着......

我素来就不是一个爱高调的人,除了告诉家人,我也只告诉过赫蓉和秦悦两个人。然而现在我和赫蓉已经绝交了,自然也不在意她是否记得我的生日,至于秦悦,她确实不记得了,我并不怪她,但也确实难掩落寞。

我很清楚,虽然我和秦悦有很多共同话题,兴趣爱好一致,但是她对我多少还有点隔阂,如此还有什么好嗔怪的,不过我确实很羡慕唐懿和阚英子能和她那么亲近,有时候也会嫉妒,但更多也是无奈。

开学第二天,秦悦突然到我座位跟前,十分歉意地拿出礼物对我说:“真是抱歉,我前两天还记得你生日,偏到开学就忘了,你别介意啊。”

我看着她焦灼愧疚的神色,心里突然一片清明,笑嘻嘻地说道:“没事,一个生日罢了,没啥大不了的,谢谢你。”

秦悦看我这神色,绽开一脸明媚的笑容,说道:“你不生气就好,我知道现在送礼物晚了,但我还是觉着要送,你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一个蓝底桃心盒子,点缀着粉色的小花,盒子上方装饰着米白色的蒲公英和玫红色的蝴蝶结,分外精致。打开礼盒,是一条银色的手链,一片一片银叶交织重叠,虽然不是纯银的,但那银叶的打磨十分精细,在阳光下流光溢彩,格外漂亮,我很是欢喜。

“谢谢你,秦悦,我很喜欢,不俗艳,十分精致小巧。这条链子贵吗?”

“六七十块钱吧,送朋友不存在贵不贵的,你喜欢便好。你的手腕又细又白,戴着挺好看的。”秦悦依旧一脸春风明媚。

“六七十块钱不好攒啊,其实你不用给我买这么贵的。”我微微皱眉,一脸无法承受的样子。秦悦的家庭条件并不是很好,她平时特别省,为了送这个礼物,她起码得攒大半个月的零花钱,心里十分感动,又十分内疚,说什么都要还给她。

也许是因为上学期赫蓉过生日的时候,我送的礼物贵了,平时也死活扯着秦悦,请她吃零食,让她觉得有些压力,有些愧疚,所以她才会给我买这个礼物吧。

“没事,你不要这么一副对不起我的样子,我,我没你想得那么好。我们是好朋友啊,就不要这么客气了。”秦悦又把礼物塞到我手中,态度坚决,面上却是一派春风和煦。

看秦悦这么坚决,我便也不再推搡,如此就接下了,想着以后一定要对她更好。

NO.2

“考虑到上学期大扫除分组不是很科学,这学期,我和卫生委员重新分组了,下课的时候就贴出来,到时候请同学们自己注意一下,有问题跟卫生委员陈娆说。等到时全部调整过来,再列一张新的。”班长方漫站在讲台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同学,一脸严肃,用极其响亮的声音才能压得住底下的一帮小调皮蛋闹哄不断的声音。

颜葭音为方漫连迭叫苦,同时也不禁钦叹佩服。私底下那么温柔的女孩子要想管住全班同学,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啊。

下课后,秦悦凑到我跟前,做贼似地说:“葭音,中午放学后,我们最后走,好不好?”

我诧异,一向光明磊落的秦悦同学为什么突然会有这样的想法,这样的举动。

“为什么?”

秦悦轻声说:

“我今天第一节课下课就在方漫桌上看到了卫生安排表。我,你,还有盛煜城都在B组。你扫地,盛煜城他擦窗户,我拖地。你知道吗,我最讨厌拖地了,所以我打算把我和盛煜城调过来,反正还可以改。”

“啊?你不怕盛煜城看到了会说吗?”

“切,就他那样啥都不在乎的人,压根不会去看,我保证,保证就算到了放学他都不会看一眼。就算他真的看到了又怎样,他还敢灭了老子?他可不是我的对手。”

秦悦双手叉腰,一副义愤填膺,慷慨激昂的样子,我不禁深深叹口气,睥睨了她一眼,轻轻摇头,一脸无奈。秦悦看到我这个表情,还很厚脸皮的,咯咯咯地贼笑,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老母鸡在下蛋呢。

下课后,一大堆人蜂窝一般挤拥上去,把前台挤得水泄不通。我和秦悦很安然地站在外围,非常鄙视地看着那窝蜂的人。切,急什么,在那里又不会飞。于是我们都安静地待在座位上,老老实实地看我们的书。

后来诚如秦悦所推测的那样,直到放学后盛煜城都没看一眼卫生安排表,拽起书包就跑得飞快。

最后,教室里终于没有人了,秦悦跳下座位,非常坦然地拿着黑色水性笔走到前台卫生安排表前,把自己和盛煜城的名字擦掉,调换了过来,此时前台卫生表上已经调整了很多名单,不过大多都是陈娆写的或者双方协商后跟陈娆说了一声才自己改的。

秦悦是自己写的,既没跟陈娆说,也没跟盛煜城商量,改完后还一副奸计得逞的样子,暗自得意了好久。

算算算,也不是啥大事,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了。

下午秦悦挣扎了好久还是决定跟卫生委员陈娆说了这回事,陈娆摆摆手说没关系,反正对于盛煜城来说都不是什么事儿,他也知道了,什么都没说。

我们都以为没有人会发现,或者就算发现了也不会在意那么多,可事实上我们都低估了盛煜城。

盛煜城确实一放学就走了,不过他在班上人缘好,早有人在放学后就帮他看了,后来盛煜城自己再去看的时候,他俩的名字已经调换了过来,更何况秦悦的字远比其他的字凌厉飞扬,带着不可一世的嚣张和不羁。

秦悦的字跃在纸上,就像女王在巡视王城一样,站在中央,力要把陈娆娟秀清柔的字比下去一样,透露着一股子傲气。后来盛煜城也向陈娆确定了,可他并没有要陈娆改过来。

盛煜城什么都没说,并不代表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只是自我感觉非常良好地认为自己何必跟一个小女子计较那么多,更何况他也志不在此,嫌着麻烦,他讨厌做麻烦事。

下午放学的时候,盛煜城站在秦悦座位后,拍拍她的肩,笑得一脸人畜无害,如沐春风:“字写得不错,继续加油。”说完就华丽丽地离开了。

秦悦说她当时还一脸疑惑,愣在那儿好半天没反应过来,等她反应过来,盛煜城已在教室后门的门口了,她立马大嚷了一句:“盛煜城,你TM故意的吧。”盛煜城转回头,冲她笑着摆了个V字型手势,就消失在教室后门的门口。

“我不信,一点都不信他那是大度的行为,哼!”秦悦冲着前方盛煜城搭公交车的站台翻了个大白眼,恶狠狠地说道。

No.3

秦悦是在上学期临近期中考试的时候,大概深秋的时候认识唐懿与阚英子的。我认识她们也是通过秦悦而认识的。

秦悦说她第一次认识唐懿就是因为有一天她晃荡校园的时候,阚英子叫了一声“唐懿”,唐懿站在蓝天下,穿着秋季青绿色碎花连衣裙子,转过头对着阚英子甜甜一笑,还很调皮地做了一个鬼脸,女孩明媚的笑容一下子就感染了她,而且女孩回应的声音很甜,脆脆的,好可爱,她当时就很欣赏唐懿。

果真对于陌生人来说,第一印象的指数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两个人后来的亲疏关系。

唐懿和阚英子本来就是特别好的朋友,她们一开学就彼此认识了,一拍即合,感情基础也甚好。

唐懿和阚英子的性格都属于外向型,热情幽默。期末前一个月,荣老师把唐懿调到了秦悦的前面,秦悦后来慢慢跟唐懿熟络,感情也很快在彼此的聊天交流中升温,她说唐懿很幽默,特别爱搞怪,开玩笑,就是因为这样秦悦就很喜欢她了,跟她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在当时秦悦的心里,她更需要的就是这样的朋友,可以逗她笑,无关乎默契,只要开心轻松就行。

毕竟,期末考试临了,那时的她学习压力是很大的,她需要这样的朋友可以让她的情绪有所调节,生活也不至于太沉郁单调,她喜欢这样的朋友不会让她总是被负面情绪包围着。

我和秦悦是属于契合度很高的朋友,我们很默契没有错,有共同的话语,但那时的我并不幽默,毕竟初来新城市的我内心是很孤寂的,性格比较封闭。

初一上学期开始的时候,我和秦悦感情是还不错,可是当唐懿出现后,因为唐懿性格活跃好动,热情盎然,真实可爱,秦悦第一次与唐懿接触就没有任何的隔阂疏远,而且唐懿本身就是一个很明媚,很美丽的女孩子,所以秦悦自然是很乐意与唐懿交朋友的。

比起唐懿天生的热情闪耀,活跃可爱,阚英子略略逊色,她非常单纯,个子不高,但长相更加甜美可爱,大眼睛总是水灵灵的,非常清澈。阚英子特别喜欢看漫画书和动画片,所以的确是二元次的元气少女。

很快,秦悦和唐懿,阚英子的友情迅速升温,每次看着她们在前面走,我总是一个人孤零零地跟在身后,很羡慕地看着她们亲密无间,开开心心的样子,心里难免有些失落,原本性格有些孤寂的我更加孤寂。那时我是很羡慕唐懿她拥有和秦悦同样明媚的笑容,还有那么美丽的粉色脸颊,那样笑如春风的女孩谁不喜欢呢?秦悦说唐懿和阚英子她们俩就是一对活宝,总是无忧无虑。

若干年后,当我再度想起那些回忆时,我才懂得,其实在那时的秦悦心里也是非常羡慕她们的,因为她们拥有秦悦所没有的那种时时刻刻明媚开朗的心态,她羡慕她们的开朗明媚,羡慕她们的坦荡真实,而这一切其实也折射了她内心的一种无力的孤寂感。

可那时,就连我都不曾懂得秦悦的内心世界,我太专注于自己的内心世界,所以我不曾真正懂得秦悦的内心需要什么,不懂得她最真实的想法,所以我无力承担秦悦的那份孤独,所以我在那时还是欠缺秦悦一份心有灵犀。

如果不懂得对方真正需要什么,即使你对对方再好,也不能打破彼此之间那层隔阂。

那段时间我确实是很孤独的,也因为这样我习惯了孤独。在初一下学期那大半个学期里,因为除了秦悦没有其他真正知心的朋友,而她也经常陪唐懿,阚英子一起玩,一起回家,后来我也不经常放学跟她们一起回家,所以我只有疯狂地看书和记日记来驱散那些孤单寂寞的感受。每天坚持写着自己的日记,记下自己所有细碎的思绪,还有当天那些看似平平淡淡,琐琐碎碎的事情。

在这段期间,我最感谢的是关静荷,她就像一个知心的大姐姐会听我诉说那些少女时期的烦恼,她会给我提出很多有用的建议,虽然很多人,包括我都觉得她挺絮叨的,但是不可否认她真的很善解人意。

No.4

在阅读与文字的记录中,我突然很想写一本小说。写小说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因为我读小学时就开始写了。

我在湘水的时候,妈妈曾把我放在一个老师家一年,她希望我在老师家慢慢锤炼自己。那个老师对我要求很严格,我那会儿的压力也确实很大。

老师要求我每天用信纸写日记,每个星期给她看一次,她也告诉我每天要保持一定的阅读量。在老师的循环诱导下,我慢慢爱上了阅读和写作,一直坚持到现在。

后来我认识了瑜儿,我和瑜儿都是热衷文学的人,于是我们俩便合计着写小说。第一部小说是《天地传奇》,第二部是《彩虹天堂》。我和她花了好大一番功夫搜集神话故事资料,通过很多文字的积累才开始写小说的。

《天地传奇》其实讲的就是一本爱情与友谊的小说。当时的故事剧情很老套,就是讲一对感情极好的朋友,彩云是锦霞仙子的女儿,深受王母娘娘的喜爱,牡丹则是花仙子手下一个普普通通的花精灵,并不如彩云那般深受关注。后来她们偷偷下凡,爱上了同一个人,可是那个人心里只有彩云。牡丹因为嫉妒想尽办法拆散他们,出卖自己的灵魂,用魔法与彩云的身份进行了互换,从而霸占了彩云所爱的那个凡人,也对彩云进行了一系列报复,最后俩人一笑泯恩仇这么一个故事。

故事的剧情很老套,跟当时那些流行的神话爱情故事如出一辙,只是有了一些不同的故事情节罢了。可是那时,不管是我,还是瑜儿,我们都深入其中,我们并没有完整,甚至不算独特的故事,可是只要我们写得开心,又何必在乎那么多了,至少我们开始学会迈出第一步,怀揣着梦想渴望前行。

第一部我们都写完了,可第二部因为瑜儿后来搬家,去了外省,最后第二部也就不了了之。

从小就热衷文学的我一直有一个文学梦,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写出一个属于我的作品。

在曾经敏感细腻,孤独卑微的少女时代,我被迫地站在外围,看着人来人往,而那一切似乎与自己无关,真正可以陪伴我的只有那些书本,那些文字。

文字对于我来说总是难以抗拒的,我总是可以在那里找到自己的世界,以这种方式记录我所有的故事,以及所有并不是我的故事。

当笔尖接触到纸面的那一刻,我的世界似乎忽然被打开了,一切仿佛有了灵性,思绪开始活跃起来,喷涌而出。就是这样,一年一年过去,那些流畅的字字句句将岁月的空白弥合得毫无瑕疵。

距离那一次的写作已经过去了两年,所以当我想再度写小说的时候,我很忐忑,很是不相信自己。

周二下午放学,我和关静荷一起回家,我决定询问询问她的意思。

“静荷啊,我挺想重新写小说的,但是我不知道该不该写,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有那个能力,你认为呢?”

静荷火星人一般看着我,半晌没有说话,我想她可能是觉得我疯了。

我讪讪道:“好吧,我也觉得我是异想天开,不过你的反应也不至于这么大吧。”

哪知静荷突然说道:“这是好事啊,哪里异想天开了。你有那个能力为什么不写,不写可不浪费了你的才华吗?”

“啊,我有那个能力?有那个才华?”我一脸不可置信。

“当然啊,我看过你的文章,还有上学期赫蓉生日你写的那些话,我觉着你写得可好了,大胆写,你要相信自己!”静荷毫不犹豫地说道。

“我,真的可以相信自己吗?”我依旧怀疑自己。

“葭音,你真的挺好的,就是太不自信了。你要相信自己是可以闪闪发光的金子啊。”静荷语重心长地说道。

“谢谢你,静荷,听你这么说我就试试!”我心里突然敞明了很多,瞬间充满了勇气。

“嗯,这才对。说说吧,你想写个什么故事?”静荷点点头,十分满意地笑道。

“我想写一个平淡的故事,就是我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那一代的故事,然后里面能与我国近现代历史挂钩的。”我放松了很多,开始说起了我的构思。

“这个听起来蛮特别的,你是想跟哪些历史史实挂钩啊?人物的身份和性格有什么构思?”静荷兴致勃勃地问道。

“我想了好久,我决定用三个历史史实。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及抗美援朝三场战争,这个故事我想把现实和幻想结合起来。人物身份嘛,我打算上一代的男主是一个家境还行的书生,后来成为军人,女主是教师,家里有权有势,后来成为了阵前护士,他们都是爱国的有志之士。我想以合欢花和山楂树为线索贯穿整个小说,老爷爷住在云南,他和老奶奶在云南相识,云南风景美,合欢花开得最好。”我侃侃而谈。

静荷边听边点头,然后继续鼓励我道:“你继续说。”

“我是打算这样子的,当代的女主她是一个文学杂志社的编辑,有一次她打开信箱的时候看到了一封信。信上似乎是一个老奶奶写的给远方老伴的一封信,那封信来自云南。很巧合的,公司这时派遣她去云南采风,于是女主踏上了去云南的旅途。女主在云南时住进了那个老奶奶家,那个老奶奶住在一个很偏的山村,老奶奶的门前栽种着一棵很大的合欢树,这是她和她老伴一起栽下的,合欢树下有一个板石桌,还有两个板石凳,然后在后山他们还栽种着很多很多的山楂树。女主在这里待了三四个月,她这才知道她现在所在的杂志社原来是老爷爷的老家,只是后来被战火吞没了,建国之后才重新建立的。”我整理了一下语言组织,慢慢说道。

“云南,合欢花,山楂树,还有信,感觉好浪漫啊。”静荷似是被我吸引了一般,想要听我继续说下去。

“老爷爷还在的时候,他们十分恩爱,在战争结束后他们过着诗一般的日子,他们相濡以沫,不离不弃。

在一个繁星满天,安宁静谧的夜晚,老奶奶拿出当年他们所有的信给女主看,老奶奶说她和老爷爷刚开始是笔友,未曾见过面,他们在信里谈经文论史,地理政治,国际形势,他们谈得十分投缘。

后来有一天老奶奶到云南乡村教孩子读书,在一棵合欢树下认识了老爷爷,他们俩人一见钟情,相谈一番越来越投缘,也因此知道原来他们就是笔友,然后理所当然的他们就结婚了。

可好景不长,战争烧到了老奶奶的家乡,老奶奶一家除了她都死于战火中,老爷爷则当了兵,南征北战,枪林弹雨,受过很多伤,多次都危在旦夕,老奶奶则是在自己家乡的战阵前当护士。

蒙上天庇佑,他们在战火中都活了下来,可惜没能有自己的孩子了,他们都成了英雄,但是没有选择在大城市的机关大院扎根下来,而是选择在云南这个偏远的小乡村住下来,自己耕田,做些小本生意。

他们在房门前种下了合欢树,在后山种下了许多许多山楂树,他们还曾救治过一只幼小的黑雕,后来幼小的黑雕变成了雄伟的黑雕,会经常回来看望他们,他们经常梦见黑雕带他们翱翔于天际。四年前老爷爷因曾经的战伤并发去世了,老爷爷临死前对老奶奶说要老奶奶将他火化,撒于天地之间,她希望老奶奶能代替他好好活下去,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老爷爷火化那天黑雕陪在老奶奶的身边,寸步不离,老奶奶知道一定是她的老伴让这只黑雕陪在她身边,就像老爷爷陪在她身边一样......”我缓缓说道,完全沉浸在故事中。

“这个故事有点忧伤啊,但是很吸引人,那你的结局打算怎么写?”静荷继续问道。

“最后啊,女主回到了杂志社了。可是没过几天,一天晚上,女主梦见了老奶奶,老奶奶坐在黑雕上,黑雕带着她翱翔于天际,老奶奶笑得很开心,就这样去了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

女主醒来后问了老奶奶生前一个好朋友才知道老奶奶已经去世了,就在她做梦的那个时候。

再过3,4天女主收到了一个快递,快递里是老爷爷和老奶奶他们曾经所有的通信以及老奶奶的两封遗书,一封是写给她远方的老伴,一封是写给女主的。就是这么一个故事,怎么样,好听吗?”我微微一笑,正视着静荷。

“很好的故事啊,很动人,有些忧伤,却又觉得很圆满,很温暖。我希望你好好写,我相信这一定会是一个很美很美的故事。”静荷真诚地看着我,语气十分坦然真挚。

“真的吗?谢谢你的鼓励,我一定好好写。”心里受到了极大的鼓舞,由此也下定了决心。

“加油,有什么问题随时找我。虽然我文笔不如你,不过提提建议还是可以的。”静荷灿烂一笑,眼眸灿如繁星。

“你谦虚了,我看过你的文章,写得很好啊,你读过那么多书,文笔怎么会差!我写作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我一定会请你帮我提建议的。”我大方笑道。

“谢谢你的吹捧,我自己几斤几两我很清楚的,虽然我很爱看课外书,但是大多都是不正经的书,哈哈。我有一个认识的姐姐,大我们一岁,她才是真厉害,她看的书才叫高级,虽然她成绩不怎样,可文笔是好到没话说。”静荷捂嘴笑道。

“哪的话啊!你那个认识的姐姐也在我们学校吗?”

“不,她在另一个城市,离我们娄南还挺远的,她说她以前住娄南,我跟她是在一个群里认识的,我加了她QQ好友,我都是从她空间日志上看到她写的东西还有她看的书,文章写得可好了,看的书极其丰富还很有内涵。可惜她为人比较高冷,不好接近,要想加她QQ可不容易了,我当初可是跟她聊了好多次,才加上她QQ的,现在她不加人了,挺奇怪的。”

“那还真是可惜,这样的小姐姐我也很想认识呢。”我不禁惋惜道。

“唉,都要看缘分,不过听她说她高中想考咱们学校,如果我们高中也在娄南一中读的话,或许有这个机会哦。”静荷眨巴眨巴眼睛,狡黠笑道。

“嗯,那我们就好好读,两年后再度考上咱学校。”

静荷就这样成为了我这个故事的第一个听者,我们都对这部小说充满了期待,这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世界,我们都决定好好维护这个世界。

其实我们都有自己的世界,总是忍不住沉迷其中,即使是在最困难,最潦倒的时候,我们也不曾想要抛弃这个世界,因为那个世界就是我们整个精神寄托。

因为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想要坚持的事,我们总是能很坦荡真实地面对自己,竭尽全力虔诚神圣地维护我们那个世界。

有自己的世界,无疑是人生最大的幸运,因为它可以让你拥有信仰,让你有一个理由不断坚持下去,即使结局不能如你所愿,可是因为你的付出在这其中你拥有了很多以前所没有的东西,哪怕不是你要的那个结果,也可以问心无愧吧。

No.5

周六,又是英语补习。

这个学期,补习多了一个男孩,邹闲庭。

听说他跟盛煜城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感情很要好,他是因为盛煜城在这里补习才来的。邹闲庭和盛煜城,余颀、叶新都住得挺近,每天都一起搭66路公交车回家。邹闲庭个子虽然矮了点,但性格特别好,他不似叶新那样太过张扬跋扈,也不似余颀那样话少内敛,就性格而言,与盛煜城很贴近,不过他似乎比盛煜城更温润儒雅。

盛煜城身边的哥们大多都如他一样,阳光万丈,幽默风趣。只是盛煜城阳光万丈,幽默风趣,活泼可爱中带着些许绅士的风度,脾气也不错。

同为盛煜城哥们的余颀,话少,却很细致,余颀家庭条件是很不错的,他自己是很节俭的人,对朋友却极其大方,他对盛煜城就像对自己的亲弟弟一样,有耐心,脾气还很好,平时看他待人也不错啊,于是我很想不通他为何总跟秦悦过不去,两人总是要吵得脸红脖子粗的。

叶新属于那种特别搞怪逗趣的人,总是爱欺负身边的人,恶作剧一大推,活脱脱就是一个幼稚调皮的七八岁男孩。

有句话不是说嘛,七八岁的孩子,连狗都嫌,而叶新的性格,就属于永远停留在七八岁的样子。

有叶新在的地方,就有欢声笑语,有他在就像永远有一场精彩缤纷的戏剧要上演,永远不会冷场,鬼点子还多,盛煜城曾说,叶新上辈子一定是只狐狸,狡猾得很。

补习课下课,叶新说大家干脆来捉迷藏好了,活动活动可以让脑袋更清醒,大家纷纷表示赞同。

学习了一个半小时,大家都挺辛苦的,换换脑子,轻松轻松确实不错。

那一边是如沐春风,喜庆愉悦的阳春三月的气氛,而这一边的我是冷冽冰寒,没有一丝阳光射进的寒冬气氛。

我已经很久没有说话了,没有人陪在我身边,也不想接认识新的朋友,就一心扑在写小说上。

我本就不好社交,现在赫蓉补习班不上了,秦悦又有了新的朋友,到娄南大半年了,我还没有完全融入这个城市,没有适应,我呢又是个很恋旧的人,我会经常想念以前湘水市的小学同学,有时很想回去,可我回不去,我感觉自己好像被全世界抛弃了。

课间休息,我从教室搬来一条凳子到走廊上,轻轻坐下,遥望澄净如洗的蓝天出神发呆,全然不顾身后那一道明媚如春阳的风景。

我觉得把自己的失意放在那欢声笑语的气氛里,是显得那么格格不入的,我不想进去煞风景,还不如踏踏实实地想自己的小说怎么写呢。

不知道闭目养神了多久,再张开双眼的时候,天空突然被一个男孩的脑袋挡住了,此刻恰好有一道阳光从男孩的头上倾泻而下,整个身子都沐浴在春日温暖明媚的阳光下,似乎阳光成了他的背景色,在他身上镀下一层金色,耀眼却不刺眼。

盛煜城看着征自出神的颜葭音,晃晃三根手指,温暖干净地笑着,眉眼弯弯,那样的好脾气。盛煜城用他清脆干净的嗓音说道:

“颜葭音同学,你怎么了,为什么一个人在这儿呢?要不你跟我们一起去玩捉迷藏的游戏吧,放心,哥不害你。”

不知道为什么,听着他的声音,我原本因小说剧本焦灼躁郁的心情一下子平静了下来,他的声音带着安定温暖的力量,让我所有的负面情绪一扫而空。我忍不住感慨,无厘头的冒出了一句话:“阳光满城,真好。”

盛煜城听到我这句莫名其妙冒出的话,有些诧异,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了,他说:

“哦,阳光满城啊,我名字的寓意,你蛮清楚嘛。不过,我也觉得挺好。”说完便拽过我的胳膊要加入游戏队伍,边跑他回过头笑得眉眼弯弯,一排整齐的白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诶,盛煜城,男女授受不亲,你这样让别人看见成啥样子?”我急急大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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