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是准备一天天的冷下去了,从现在开始,到明年春暖花开之前,范云他们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不过。
冬天固然不好过,夏天也好不到哪里去,甚至于说夏天比冬天更难熬。
毕竟冷的话还是可以加衣服的,多穿点厚衣服也没什么大问题,但是热的话就麻烦了,热到极点的话,你总不可能把身的衣服全部脱光了,在外面豪奔吧?
范云向前走了一截路,把那个倒霉的拉水泥的司机忘在了脑后。
他的目光。
此时被一个卖猪肉的屠夫佬给吸引住了。
只见那个屠夫佬右手正拿着一把锋利的刀子,反复在自己的左手之擦拭着,似乎是想将那些猪油擦在自己的手,以做防寒保暖之用。
看去,那个屠夫佬似乎并不怕冷。
因为。
他虽然穿着一个皮坎肩,但是皮坎肩的扣子并没有扣住,却朝两边敞开着,露出了宽阔的胸膛,里面仅仅是一件早已破的千疮百孔,光彩照人的破背心。
似乎。
他是用这样的姿势,告诉那些从他兔子面前走过的客人们,表示他不怕冷,表示他的体格十分的健壮。
同时。
也是间接地向客人们表示,大概是因为他整天和猪肉打交道的原因,所以身的脂肪可能都已抵挡得住寒冷了。
看起来。
猪肉是个好东西。
只见那个屠夫佬一边用刀子在手反复地磨呀磨着,似乎并不担心一不小心将手指头磕破。
同时那个屠夫佬还叽叽嘎嘎的大声和旁边的一个同伴说笑的什么。
说着说着。
他那满口金黄如同玉米粒子一般的牙齿中间咬着的烟头眼看就要燃尽,屠夫佬用他灵活的舌头将烟头稍微往嘴巴里面收了手,同时又从胸腔里面提出一口气来,噗的一下,将那个烟头如同早已在华堂炮的炮膛子里贝壳的炮弹那般,朝远处发射了出去。
“吧嗒”一下,落在一个过路的标致小少妇的脚下。
可惜那个小少妇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动作,也就避免了因为一个烟头而引发一系列的事情出来,至于是什么事情,那就很难说了,也许可能会发生一些暧昧的事情,也有可能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一切皆有可能。
想当年。
潘金莲用长长的细竹竿将自己家的窗户缓缓撑开之后,从里面端起一盆水往楼下泼的时候,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又有钱又风流的西门庆西大官人会从自己的楼下经过,而自己的那盆水又怎么那么巧,刚好泼在了西大官人的身。
所谓。
无巧不成书呀。
只可惜。
古代的法律还不甚健全,许多事情全凭县太老爷一句话,全靠他的主意行事。
所以也就导致了西门庆和潘金莲虽然颇过了一些十分愉快的日子,但是,最终还是因为毒死了武大郎,而被不远千里回来替哥哥寻求的武松结果了二人的性命。
奇怪的是。
武松杀了那么多人,还放火烧了楼,却没有被判死刑。
按理说一命抵一命嘛。
怪不得武松在水浒108将里,名为天伤星,原来都是10来年施耐庵老爷子给他安排的,安排的明明白白。
再厉害的英雄人物,也敌不过作者手中的那支笔呀。
看来。
感觉话题跑的有点偏,好,现在再扯回来,重新回到范云的身。
却说范云。
不管怎么样,范云还是心里面有那么几分佩服这个卖猪肉的屠夫佬的,不管他是真不怕冷,还是假装不怕冷,毕竟他的胸膛是敞开的,这个是铁一般的事实。
佩服是佩服,就算是范云佩服他,范云也没有打算过去帮衬他的生意。
他现在又不用做饭。
如果说想蹭饭吃的话,晚就去唐若他们公司的饭堂蹭,如果说是不想那么就回宿舍去吃大锅饭,吃食堂好了。
现在。
范云的生活看去似乎还是不接人间烟火气,远离柴米油盐酱醋茶的。
那倒也是。
毕竟他现在没有结婚,就算是他每个月一分钱存不下来,也没关系。
结婚之后的生活和日子,结婚之后再说,谁的眼光也看不了那么长远,过一天算一天呗。
范云走着走着,感觉到雪似乎越来越大了。
因为。
那些盐粒子一般的颗粒,现在已经转化成了片片的雪花,随着一阵阵的北风,如同柳絮一般的天空中不停的飞扬着,如同乱花一般,几欲迷人眼。
这一会子,天气倒似乎没有早那么冷了。
不奇怪。
所谓下雪不冷化雪冷,就是这么说的。
这飘飘扬扬的雪花落在这个桂北的小县城,其实并不算什么,如果说再往南一点,落在南部的那些城市又或者是落在广东的广州的话,那么,势必会引起不小的轰动,相信很多市民都会拿出相机来,拍一拍着美丽的雪景。
想拍就拍。
现在的照相机,比以前的时候强太多了,现在已经有了那种叫做数码相机的东西,不用放胶卷,只看内存,只要你内存够大,你就可以一直拍。
想起来,范云以前的时候和那些朋友们一起照相的时候,买一个胶卷,还要计算着拍了多少张,最好是36张的胶卷,可以拍出37, 38张出来,要知道,胶卷的还是挺贵的。
范云现在倒没有什么想拍一拍雪景的心思。
这一点雪,说句实话,虽然说下是下的和北方的雪的样子差不多,但是下的快,化的也快,毕竟,这儿还是南方。
范云走到旁边的一个小卖店门口站住身形,他决定,在这里稍息一下,站一会儿再走,不着急。
反正。
无论嘴巴说的再冠冕堂皇,他的工作也无非就是混日子,熬时间,到点班,到点下班。
仅此而已。
本章已完 m.3q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