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姐走的第二天零1个小时42分钟,想她。

即使小房东临走之前一再保证了自己会回来的,而且小楼的日常生活也不会改变,但施明礼仍觉得自己最近过得很焦虑。离这人出门已过了三天,他的脱发量也翻了三番,甚至发际线都向后推移了1微米。而那个焦虑的源头,就是房东硬塞给自己照顾的猫咪。

当然了,猫是好猫,不抓沙发也不闹腾,油光水滑随便撸,剪指甲埋肚皮都没事,可它就是不吃东西。“仙儿,今天先吃一点罐头?”想到在它来的第一天,自己曾兴致勃勃的开了最贵的金枪鱼罐头,最后在夏季湿热的气候中被无情的放至发酸,只能倒掉的那一幕,诗人长叹一声,悲从中来:

到底是小猫咪眼光太高,还是他喂猫的姿势不够骚?

在换了十几个猫饭搭配,几十个开饭音调,甚至不惜用上禁忌的猫薄荷后,这个倔强的男人终于意识到一个真理:你永远不能比一只小猫咪更倔强。不愧是房东家快要成精的猫,无论他怎么引诱,仙儿就是不为所动,摊在沙发一角像朵没有精神的小香菇。

算了,等它再缓几天就会吃了吧?施明礼彻底没辙,现在他只希望自己的发际线也能和猫脾气一样倔强,至少撑到何小姐回来的那天。

撒娇是病人的特权。仙儿难得哼哼唧唧,大白天的埋在别人毛肚皮里打滚。现在它躺在天台,身下水泥地面被太阳晒得滚烫,整个鼻腔都是太阳的味道。米粒给它贡献了毛肚皮,桑丘也依偎在它旁边,再加上各种罐头坚果小鱼干做慰问品,感觉猫生简直到达了巅峰。

“好点了没?”米粒蜷起身子拍拍这只趴在它肚皮上,比它大了整整两圈的大猫,小奶爪糊了对方一脸:“伤心归伤心,怎么不吃饭呢?”

眼前仙儿已近三天没吃东西了,小米粒有点着急,自己平时一顿不吃都不行的:孟竹钧会直接拿着罐头追出来,用诚恳无比的眼神看自己咽下去才算完事儿。“不管发生什么,还能吃饭就是好事。”那个好脾气的男人从不会对自己生气,但在这些原则性问题上也绝不会妥协,只会用自己的方式坚定的达到目的。

它啃了啃指甲,又舔了下对方耳朵:“真的生病了么?”

“不,我没事。”肚皮上传来瓮声瓮气的回答:“我就是不想吃饭而已。”

仙儿继续把脸埋进毛肚皮里装死,它也不是故意闹别扭,毕竟,就算它真绝食了何小姐也看不到,这个女人早走远了。然它就是不舒服,那些熟悉的玩具、猫粮和零食,总会让它想起那些过去的时光:

那时的何小姐还是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每天懒懒散散,和自己打闹嬉戏,再顺便收点房租混日子。然就像飞蛾扑火,为什么人总是要追寻真相呢?它宁愿瞒着何小姐一辈子,也好过看她现在舍弃一切,一头扎进那边的世界里,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孤注一掷。

诗人是个好人,连开罐头都直接开一整个的,但他好过头了。要知道,平时在家能吃罐头的机会其实很少,除了大甩卖的时候,何小姐那个小气鬼才舍不得大手大脚花钱。但是,要他是同何小姐一样了,自己还是会吃不下饭的吧?

不像又不行,太像了也不行。仙儿默默叹气,自己只是过不了心中那道坎罢了。在何小姐收拾衣物,整理房间,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它有无数个机会去哭闹、撒娇、直到让那人同意带上自己一起走然而,刚对上那轻飘飘一个眼神,它就怂了。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自己若是还死死抓着不放,怕是会真失去何小姐。

所以在她走的时候,仙儿一眼都没敢看,因尽管那个小小身影慢慢消失的情景已在它心里模拟了上千次了。

从那天起,这只大猫就一只活在雨中,直到今天被实在看不下去的朋友们拖出来晒太阳,免得发霉。

鼻尖上有鱼腥味,仙儿睁开眼,发现小米粒正往自己脸上盖小鱼干儿。“你醒了?”米粒睁着大大的眼睛,继续保持着摊肚皮的姿势用爪尖儿钩鱼干:“我最喜欢的零食,吃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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