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从第一眼看见恓惶,我就觉得他是个死人。
他脸色苍白,瘦骨嶙峋,眼眶发黑,他吸毒吸得太多了。这样的人,我太了解了,为了钱,什么都肯干,什么都敢干。
这种人,为了钱连自己的爹妈都敢卖了。
最让我欣慰的是,恓惶对我绝对忠心,从他为我挡刀挡枪,就能看得出来。
看他的德性,我总害怕他会忽然死掉。
可他就像一只蟑螂,无论是刀子还是猎枪,总也杀不死他。
这次他又挺过来了,可是,我总觉得他不大对劲。
我发现,他的脸色更白了。
不同于以前,以前他的脸色是白里透青。
现在,他的脸白得像纸,而且,还冒出了几块褐色的斑。
我看见他走起路来,轻飘飘的,好像没有重量一样。
他的身,散发出一种恶臭的味道。
这种味道越来越浓,弄得兄弟几个经过他身边的时候都会皱眉捂住鼻子。
这种味道我曾经闻到过。
那是几年前,我干掉了一个人,我把这个人的尸体藏在我的床下。过了几天,尸体开始腐烂,发出一股恶臭,臭到我实在忍不住了,才不得不冒着风险把尸体处理掉。
恓惶身现在就是这个味道。
大概是中弹的地方腐烂了,肌肉腐烂会引发败血症,恓惶再命大也挺不住。
明知道再不去医院的话,恓惶必死无疑。可我不能送他去医院,也不能给他找大夫,因为马就要行动了,我不能露出任何蛛丝马迹,我找来一些消炎药,给恓惶灌了下去。
炉头,这次我还能挺过去,干完这一票,我要好好爽一下。恓惶笑着说。我发现他的眼睛暗淡无光,看起来有些干瘪。
我没说话,只是拍了拍恓惶的脸,给他扔下一小包粉。
我们出发了,在预定的地点,面团开着车成功地截停了那辆运钞车。
三个运钞员端着枪,紧张地下车,举起枪,对着我们。
我在恓惶的脸抹些红墨水,然后扶着他下了车,我喊着:别开枪,你看,有人受伤了!
看见恓惶满脸是血的惨样,三个运钞员吓了一跳,他们迟疑了一下。
好机会!就在他们犹豫的一刹那,大狗、蚊子和老菜帮都从车里钻了出来。
他们正要开枪解决掉运钞员,路边的灌木丛里,忽然冲出了几十个警察。
不许动!把枪扔下,趴在地!
很明显,这是个圈套。
黑洞洞的枪口对着我们,大狗他们乖乖地把枪扔到了地。
生死关头,我却注意到了一个细节。
警察的枪口对准我们,却没有一支枪对准恓惶。
我忽然看见恓惶的脸,似乎笑了一下。
这表情只有一瞬间。
可我还是看见了。
我忽然明白了。
我愤怒地掏出手枪,顶着恓惶的头。
你出卖我!恓惶!你竟然出卖我!
恓惶不说话,我感觉到他的身子冰凉,他的头无力地歪在一边。
我把枪指向一个警察喊:别动,动我就先打死他!
这时候,恓惶猛地撞了我一下,我失去了重心,差一点摔倒在地,我把枪又指向了恓惶,就算死,我也要先把恓惶干掉!
都说子弹比枪声要快,我以前一直不相信,这次我信了。
我眼前一黑,电光火石之间,最后的一个念头就是:妈的,算漏了,有狙击手!还没来得及听到那声要命的枪响,我就失去了意识。
③老王
我眼睁睁地看见炉头的枪口对准了恓惶的头。
我知道,炉头一向杀人不眨眼,想救恓惶,只能是击毙炉头。
在恓惶撞向炉头的一瞬间,我用对讲机果断地给狙击手下了命令:打掉他!
一声枪响,炉头罪恶的一生走到了尽头。
可是恓惶也倒在了地,我们赶紧叫了救护车,把恓惶送到了医院。
恓惶是我派到炉头身边的卧底。
恓惶的代号,是萤火虫。
几年前,恓惶刚从警校毕业,我就看出这小子很适合做卧底。
他聪明、机警,看起来又是一身的痞气。
恓惶说:王局,你不能这么整我,我刚毕业,警服还没穿过过瘾呢,你就让我去做卧底?
你不去也得去,炉头这伙人实在是太狡猾了,干下了好几件大案,我们根本摸不到他的影。你一定要把他给我摸透,只要你把这个案子做好,我就向面给你请个一等功。从现在开始,你的代号就叫萤火虫,以后和我联系就叫我老王。
恓惶笑嘻嘻地说:老王,你放心,我一定尽快把炉头拿下,把我的警服留着,我回来再穿。
我拍拍他的肩膀:你要记住,有一种人,就像萤火虫,他会在黑暗里发出微弱的光,指引别人伸张正义的方向。我等着你的好消息。
为了接近炉头,恓惶付出了太多,他吸毒,他挨刀砍,挨枪子儿,终于取得了炉头的信任。
那天我接到恓惶的短信:老王,明早六点,桥东路,六个人,目标:运钞车。放心,死我也要完成任务,警服给我准备好,我回去穿。
我回了他一条信息:万事小心,我等着给你庆功。
其实,我在暗中给了恓惶很多保护,他被五彪抓住,花和尚明打暗救,设法把他放了,因为花和尚是我派在五彪身边的卧底。可是,我没想到,五彪到底还是给了恓惶一枪,挺了这么多天恓惶也没有医治枪伤,我真害怕恓惶就这么牺牲了。
我跟着救护车,一路到了医院,大夫给恓惶检查后,很奇怪地看着我们。
大夫说:你们把一个死了这么多天的人推进急诊室干吗?
恓惶死了。
准确地说,恓惶早已经死了。
尸体已经出现了大量尸斑,开始腐烂。经过尸检,恓惶至少已经死了五天。
他的死因是中枪,***的枪弹打穿了肺叶、肝、肾等内脏,造成内部大量出血,就算是当时抢救,也不可能救活。也就是说,恓惶在被五彪一枪打中后,当时就应该死了。
可在抓捕炉头的时候,在场的所有人都看见,恓惶狠狠地撞了炉头一下,给我们制造了机会击毙炉头。
我想起了恓惶最后的那条短信:死我也要完成任务。
恓惶,你做到了,你是一名合格的警察。
恓惶的葬礼,我们给他穿了一身崭新的警服,没想到,他第一次穿警服,竟然是死了之后。
我为恓惶写了悼词。
没有任何华丽的语言,我只是告诉大家,这是一名合格的警察,他没穿过一天警服,他吸毒,他喝酒,他赌钱,他像小混混一样在街头和人打架,他的心却像萤火虫一样,在黑暗中,发出微弱的光,为我们指引着伸张正义的方向。
在葬礼结束后,我的手机响了,里面有一条短信,是花和尚发来的:老王,帮我跟萤火虫说一声,走好!最近五彪准备做一起大案,我会随时向你报告他们的动向,他们开始怀疑我了,如果有天我牺牲了,别忘了,给我穿警服。
这是一个多雪的冬天,厚厚的积雪令交通几近瘫痪。因为大雪,屋里也因暖气供气不足有点冷,以致这座养老院里的老人们能离开的都投奔亲人去了。
卡罗斯是留下来的几个老人之一。他的住房在院子偏僻的一个角落,所以更显得冷清。
圣诞节这天,黄昏时分,屋里已经暗了下来。卡罗斯穿着宽大的睡袍,蜷缩在破旧的沙发,戴着耳机,静静地听着收音机里传出的美妙的“圣母颂”。
突然,门被推开,随之一阵风卷了进来。卡罗斯一愣,眼睛死死地盯着门口。但是,他是看不见的,他是个盲人。
闯进来的是三个男人,三个十分彪悍的男人。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体形高大,都有着一脸密密的络腮胡子。三个人看了看卡罗斯,然后微微一笑,互相点了下头。最高的那个男人开口了:“你好!卡罗斯先生!我叫伊尔。”
“伊尔,你们是—”卡罗斯仿佛在极力搜索这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朋友。
“哈哈,我们是受人之托,专程来看望你的。今天是圣诞节之夜,喏,我们给你带来了你最爱喝的杜松子酒。”
卡罗斯颤巍巍地站起来,接过了那瓶酒,放在嘴边吻了吻,随之掖到床的被子里。
伊尔说:“哈,你真如我们朋友说的,最爱杜松子酒,而且还有一个奇怪的毛病,就是在品尝它时,一定是在早八点钟。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是的,”卡罗斯笑笑,“多少年养成的习惯,要改也难。”
“那好,为了完成我们朋友的委托,我们明天早八点来陪你喝酒,如何?”
“太好了!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和朋友们一起喝酒了。”
三个男人又在屋里打量了一番,这才冒着风雪离开这僻静的养老院。
第二天早近十点钟时,三个男人才姗姗来迟。当他们看到卡罗斯已经坐在简陋的小餐桌前,那瓶杜松子酒也打开,显然他已经喝了不少,他们耸了耸肩,会意地笑了。
他们从容地坐在了卡罗斯的面前。卡罗斯在四个酒杯里倒满了酒,举起来,邀请他们一起喝。
“不!”伊尔说:“我们还是先说说话吧。”
卡罗斯点点头,说:“是要说一个很久远的故事吗?一个和你们有关的故事?”
伊尔一愣,又笑了,他使了个眼色,另两个人立即走到窗前,向外张望了一下,然后摊开双手,表示没有任何人。
伊尔开口了,说:“卡罗斯先生,你果然是一个优秀的警官,这么大年纪了,判断力还这样的准确。佩服!只不过遗憾的是,二十年前你就瞎了,你认不出我们了。”
“不,”卡罗斯一笑,说,“你不叫伊尔,你应该叫费斯特。他们嘛,一个叫奇名,一个叫刘天明。刘天明是一个亚裔人。”
立时,三个人目瞪口呆,空气也仿佛凝固了。三个人你看我,我看你,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伊尔,不,应该是费斯特,他冷笑了一下,说:“既然你都明白,那,咱们也就不用兜圈子了。二十年前,那起凶杀案是你亲手经办的吧。”
“没错。二十年前,准确地说,应该是还差一天才到二十年,是你们这三个没有人性的家伙,不仅抢劫了一家大型超市,而且还枪杀了32个无辜的生命,32条人命啊。”
刘天明“呸”了一口,说:“这不能怪我们,是他们阻挡了我们逃生的出路。”
二十年前的那起凶杀案,对卡罗斯来说,不仅是他这一生经办的最大案件,也是他从事警察事业经办的最后一起案件。二十年前,当他赶到案发现场时,他被震惊了,32个男男女女,就像32只被屠宰的动物,浑身是血躺在冰冷的地。更让他不能容忍的是,他的妻子及两个孩子竟也在这场无妄之灾中同时遇难。他强忍悲痛,立即展开了侦查工作,很快就锁定了凶犯,也就是费斯特、奇名、刘天明。经过紧张的布网,他将这三个凶犯抓获了。这是三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人,个个壮实,满脸凶相。他们将面临严厉的审判,极可能会被陪审团裁定为一级谋杀罪,这样的话,他们的后半生就得在铁窗中度过,并不得假释。
那也是个下雪的日子,卡罗斯与三个同事押解着三个犯罪嫌疑人去犹他州的法院受审。路,因天太冷,一个同事拿出了酒,提议喝几口,暖和暖和。按说这是违规的。但一是天确实冷,二是卡罗斯禁不住那香气四溢的杜松子酒的美味,三是他的心情极差。
他喝了,同时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因为,他刚刚喝下几口,就感到天旋地转,不能自已。他想问这是怎么啦。可是,他张不开口,更让他感到恐怖的是,那三个警察同事,当着他的面,为三个犯罪嫌疑人打开了手铐,并把卡罗斯推下了警车。在雪地,那个叫费斯特的人蹲到他的面前,像猫捉弄老鼠似的对他说:“可爱的卡罗斯先生,没有想到吧?”他用手一指那三个警察,说:“我们都是干大事的人,而且决不会失手的。这次,让你把我们抓住了,算我们倒霉。可是我们有办法的,哈哈。”
卡罗斯费力地张开嘴,一字一字地说:“法律不会饶过你们的!”
“法律?”费斯特大笑:“我们当然尊重法律,但你我都知道,二十年后如果我们不被抓住,法律也就对我们没有任何约束力了。”
“我、我不会—”
但是,还没容卡罗斯再说什么,他看到他的一个同事已经举起了手枪,对着他的胸部狠狠地扣下了扳机。
卡罗斯大难不死。当他被打了黑枪后仅仅几分钟,遇到了一个路过的司机,好心的司机不仅及时地把他送到了医院,还立即报了警。那三个警界的败类很快就被抓获,并被判处终身监禁。可是,抢劫案中杀害了32条生命的三个凶犯却逃之夭夭,仿佛从人间蒸发了。
卡罗斯因伤而被切除掉左肺,医生说,枪手再偏差一毫米,就会打中他的心脏,那他也就去了天堂。而且,那些混蛋在酒中还掺入了甲醇,以致他的双目失明了。卡罗斯无法再从事警察工作。他退休了。没有想到,二十年后的今天,在这个圣诞节,他们终于出现了。而且,他们在明显地戏弄法律,因为,明天,就是通缉他们的最后期限。过了明天,他们就将不再受法律的制裁。
卡罗斯知道他们今天来的目的,一是要当面出他的丑;二是,他嘴角往一翘,说出了又一个惊天的秘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们在犯下超市抢劫案之前,还洗劫了一家珠宝店,而且,卷走了价值亿的珠宝,那起案件在社会也成了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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