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时满心失落,像一腔欢喜的去约会,对方却迟到了。不过他也没关电脑,就那么开着。
一阵尿意袭来,他跑去上了个厕所,刚回来,就看到关水的新状态,他两步就跨到椅子上,迅速打开。
只见上面写着两个大字——活着。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哼!故弄玄虚。
他又想起来昨天不愉快的记忆,顿时像鱼刺卡在喉咙里,有点难受。
他开始看正文:
“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
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村舍田野……”
嗯,行文异常简洁,写作功力倒是没有减退。就是风格怎么感觉和作文大赛时期不一样?
江放心里纳闷儿。
他接着看下去,
“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
四十多年前,我爹常在这里走来走去,他穿着一身黑颜色的绸衣,总是把双手背在身后,他出门时常对我娘说:
“我到自己的地上去走走。”
我爹走在自己的田产上,干活的佃户见了,都要双手握住锄头恭敬地叫一声:
“老爷。”
我爹走到了城里,城里人见了都叫他先生。我爹是很有身份的人,可他拉屎时就像个穷人了。他不爱在屋里床边的马桶上拉屎,跟牲畜似的喜欢到野地里去拉屎。每天到了傍晚的时候,我爹打着饱嗝,那声响和青蛙叫唤差不多,走出屋去,慢吞吞地朝村口的粪缸走去……”
这时候江放才意识到,原来这个叫富贵的老人,才是书中真正的主角。
很快,富贵就展现出极强的个性:他逛完青楼要服侍他的胖女人背他回去,每次还要经过老丈人门口给老丈人打招呼;
他出去赌博被老子揍时,会不耐烦地抓住老子的手说:“你他娘的算了吧。”然后两手一推,给他老子推得坐到墙角。
他在赌得兴起的时候,会给前来劝他回家的老婆吃几个巴掌,然后让人拖走,关键是老婆还怀着孕。
一个二流子的形象瞬间跃然纸上。
江放吸了一口冷气,他自问没有如此高明的本事,能迅速把人描绘得如此栩栩如生。
原先的《我与地坛、《秋天的怀念不都是散文吗?什么时候他写小说也如此厉害了?
那个《知北游他也看过,只觉得是还不错的通俗小说,但跟这种写作,明显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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