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凶杀案……”
雨停过后,那片被垃圾所覆盖的花园传来一股奇异的恶臭,正常人根本不会靠近那里,但打算去报社投稿的吕墨菲却对此颇感兴趣。
吕墨菲,一位失败的作家,他没有多少粉丝,因为他写的侦探小说前后逻辑压根不通,书中侦查的过程也全凭直觉和运气。
尽管有一些热心读者指出了书中的问题,但吕墨菲依旧我行我素,他坚信自己的侦探小说迟早会闻名于全世界,之前他所遇见的挫折,不过是成功路上的绊脚石而已。
正如他坚信面前这位躺在血泊中的伪人是被人杀死的一样,尽管从外表上来看更像是其体内的虫卵爆体而出,而且现场根本没有作案工具和凶杀线索,仅凭他闻到了玫瑰花香这一点,他就坚信自己的观点绝对没有出错!
原因:死者身上只有腐臭味,不会有玫瑰花香。
推断:有一位浑身散发着玫瑰花香的人来过这里!
结论:这是一起凶杀案!
如果仅从主观臆想和大致思路上进行推断,吕墨菲的思路有一些道理,从现实意义上来讲,他的结论也很正确,杰克杀死了伪人,其身上也有一股淡淡的玫瑰花香。
但若是细想,吕墨菲的想法便是纯粹的“幻想主义”——这是他一生的缩影,他写的侦探小说更是将这一点体现得淋漓尽致。
“一场精彩绝伦的凶杀案,这将是一个完美的写作素材!”
顾不得周围恶劣的环境,吕墨菲从衣兜中掏出笔和纸,将眼前的场景以一种“主观想法”记录了下来。
“这是一场情感纠纷,女主渴望着男主的宠爱,而男主虽然口头迎合,但却对女主发自内心的厌恶。于是在一个雾气蒙蒙的雨夜,男主残忍地杀害了女主,随后扬长而去……”
在蝇虫遍地的垃圾堆里,吕墨菲的创作灵感随着恶臭的气味一起涌入他的脑海之中——他自认为这样的故事会吸引很多读者,但实际上,这种故事连一位毫无文化的地痞流氓也能写出来。
当然了,吕墨菲并不清楚自己的写作水平其实很差劲,即便他知道这一点,也不可能承认——他是一位自信的人,尽管他的作品并不能给予与之相对应的反馈。
“吕墨菲,我已经不记得这是你第几次投稿了,还是那句话,你写的小说很烂俗,而且毫无新意。说直接点,没有一家报社肯接收你的稿件。”
“为什么?这是我花费了许多心血才写出来的作品……”
“呵呵呵,如果这真是你花费了大量心血写出来的作品,那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地捕鱼吧——你根本就不适合写作!”
吕墨菲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被人从报社内赶出来了,也不记得自己被多少家报社拒之门外,他只知道有很多次,多到自己都快有些麻木了。
“一群鼠目寸光的俗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我的作品到底有多么伟大!”
吕墨菲朝着地面恶狠狠地啐了一口痰,他抱着自己引以为傲的小说深吸一口气——这已经是印斯茅斯小镇最后一家报社了,如果还想将自己的小说投递出去,他便只能乘坐木船去往别的城镇。
尽管吕墨菲没有丝毫气馁,但他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一想法——他身上的钱财已经不足以支撑自己继续追逐梦想了。
再加上自己也快一天没有吃饭了,尽管吕墨菲的梦想依旧远大,但饥饿的肚囊让他不得不面对一个极其现实的问题——活下去!
印斯茅斯小镇临近海岸,所以这里的捕鱼业十分发达,无论是织网工艺,还是熏鱼技术,只需要稍微学习几天,便能熟练地掌握,然后在这个靠海的小镇丰衣足食。
吕墨菲从小便生活在印斯茅斯小镇,即便他一心从事写作,但在周围人的耳濡目染之下,他还是学会了几项用于糊口的技艺。
从报社出来后,吕墨菲来到了一艘渔船上。根据工作要求,他需要将装满鱼的渔网从海里扯上来——这可是一项消耗量极大的体力活,如果不是工资高,吕墨菲可不想让自己用于写作的双手沾染上半点鱼腥味!
“不过一缕风尘……”
工作完毕后,吕墨菲瘫坐在渔船的边缘处,他的身上沾满了颜色各异的鱼鳞——这是印斯茅斯小镇独有的万彩鱼,在其他海域根本捕捉不到。
由于色彩斑斓,再加上其肉质鲜美,不管是用于观赏还是食用,都是鱼类的上乘之选。每天早晨,来这里买鱼的商船几乎挤满了码头,毫不夸张的说,万彩鱼是整座印斯茅斯小镇的经济支柱!
事实上,万彩鱼也就最近十几年才出现在印斯茅斯小镇,在吕墨菲尚且年幼的时候,这座小镇甚至还面临着捕不到鱼的危机。
“好像是办了一场祭祀?自那之后,整座小镇的渔业便日渐兴隆了起来。”
吕墨菲并没有去看那场祭祀,他觉得这是野蛮人的自娱自乐,不符合大作家的身份——那场祭祀到底献祭了什么,吕墨菲并不清楚,他只知道自那天以后,鱼就像疯了一样往渔网里面钻,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追赶它们一样。
“烂头那个老赌鬼,蠢了好几十年,终于做了一件好事!”
在渔船上,几位中年渔夫看着面前满满当当的一网鱼,他们一边笑一边聊天,聊天的内容虽然千奇百怪,但却始终绕不开一个关键词——“烂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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