翎显以前听她讲过,刚刚带硕士的那几年,曾和学生谈过恋爱,后来那个学生在她的帮助下,拿到了美国藤校的奖学金,之后便娶妻生子,后来回国探亲的时候还和妻子一起拜访过璃芳。

中年人的恋情总是充斥着各种秽物,维持体面,将污秽藏于洁白的缝隙之间,永远是放在情感之上的,尤其是像她这样有头有脸的人物。

但翎显和她在一起的两年,全然忘记了她的身份,她在异国他乡,不是什么大学艺术系教授,不是什么陈辅舟的妻子,就是个普通的留学生。在他面前,她想笑就放声大笑,想哭就可以泪眼婆娑,我见犹怜。他们像普通的情侣一样,有假期的时候就去度假,去看枪花乐队的演出,去听hans zimmer的音乐会,去看装逼又荒唐的艺术展,相伴在各种场所赶due,在租住的公寓里钻研国内才能吃到的美食,期待对方能大为惊呼:就是这个味儿。

在这几年里,也不是没有糟心的事情,读书期间她生了一场大病。翎显时刻不离地照顾了她整整一个月。她的丈夫来了两天就走了,听说是去谈生意顺便路过来看看卧病在床的妻子。他还送了翎显一块劳力士,以表示他对妻子无微不至的照顾。

翎显对此始终感到不快,自己好像就如同贵妃身旁的太监一样,本以为多少会有针锋相对的火药味,但那人竟胸襟广阔到容得下阿尔卑斯山一般,至于那顶不起眼的小绿帽,甚至都没有他一根眼前即将掉落却扎进缝隙久久不愿离去的睫毛碍眼。

璃芳瞬间就明白了他的小心思。

“我先生以前并不这样,将近十年前,他还在做电视购物公司的时候,合伙人背刺了他,将他股权和资源全都骗走了,几个月后他带着儿子去参加夏令营,又遭遇了意外事故。自此之后,他就像变了个人一样。

“我那几年感觉自己被剥了皮抽了筋一样,能活下来也是奇迹啊。不仅要自己整理好自己的心情,还要处处小心翼翼,因为他觉得是他的疏忽,才导致儿子的死亡。这期间也和他试着谈谈,但他都用各种借口拒绝或搪塞过去了。

“我甚至面对他崩溃过,无论我做什么,他都无动于衷。他甚至马上投入到新一轮的创业之中,哎,我当年就是被他这种冷静睿智所吸引,但也被这死水深潭所毁灭。

“在儿子去世之前,他还有点人情味,我们俩虽然不是相濡以沫,伉俪情深,但也相敬如宾,他甚至会学着当时最新潮的约会方式,出去奢侈一把,还会在出差回来的那天带一朵花。那时候日子并不富裕,甚至有点紧巴巴的。”

翎显也不知该怎么安慰她,于逻辑上来说,陈辅舟也没什么做的不对的地方,他只是想用自己的方式来消化伤痛,于感情上讲,人如果将所有的需求都让一个人来满足,那也是十分不合情理的事情,他起码给足了妻子自由用以补偿自己的缺席。

“他在外面一直都有情妇。是他现在的合作伙伴。”

“我现在反倒像个情妇了,像个被老板养在欧洲,偶尔来看望的情妇。他们并肩作战,互相成就,真好。”

说这话的时候,翎显从她的眼睛里看不出什么情绪,她透过医院的窗户,望向远远的史蒂芬大教堂的塔尖,她眼里是空的,只有倒影出来,扭曲变形的窗棂组成的蓝色方块。

她为了保命,切除了卵巢。

为什么没有再要一个孩子,因为她丈夫,以年近四十,怕太太有危险,拒绝了。

从情理上来讲,这么对待一个经受了丧子之痛的女人,是太残酷无情了些。

直到她痊愈之后,她向他透露自己刚来欧洲的时候就做了冻卵。希望翎显可以捐精,让自己要个小孩。

胚胎成活率很高,但不管是移植还是找代孕,都失败了。

这条漂亮的狐狸的脸上,总有着破坏了风情和欲相的哀愁,就像碎玻璃切割了午后的阳光,星星点点的落下。

这是个命苦的女人。在翎显看来,女人大多命苦,不如做男人来的舒服。

柔软的肌肤和肉下,通常是被社会摔得稀碎又勉强用胶带粘起来的心,无论她们做什么,都会被挑出错误,一心相夫教子,就违背当今女性要自强的标语,一心扑在事业上,也总要被问怎么才能平衡事业和家庭。而男人只需要做自己和做孙子之间来回切换就能安然地活下去,不会被人苛责什么。

她背了一只黑色的berkin,随意地敞开着,包身还有各种划痕,身穿素色亚麻质地的宽松长裤,浅灰色廓形风衣,头发束成一个辫子,垂在后背上。

翎显很喜欢她的后背,这个年纪的女人后背挺拔脖颈儿纤长,要花很多精力保养的,尤其是在情欲的催化下,每致百花深处,她的后背上一股一股的肌肉,都像云层一样翻涌,和初试云雨的少女没什么区别,甚至比她们更雅致一些。

她朝他走过来,拉开门上了车。

“我今天开了一天的会,马上毕业答辩了,这届学生的论文真是看了要折寿的。”

她一边梳理着被风片拨乱的头发,一边跟翎显抱怨。

“那我可要给姐姐你好好补一补。”

翎显凑上前,将她揽在臂弯之中。刚整理好的头发又弄乱了。她抬头看向翎显问道:

“那个女孩和陈辅舟进展如何?”

“她们飞机上偶遇,晚上有约,一切都按计划进行中,我办事你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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