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羊犬,她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职业。

你想啊,李志胜叼着烟。他是一个在身上找不到打火机、也不会有人借火给他的人。但在这个雨夜,一切都不同了。他以为要死了,血,鲜红的和这个冬日的雪格格不入。疼痛,不影响他从口袋里抽出烟来,他含着那海绵头,重重的咬下去。许久没有修剪的头发,遮盖住他落寞的眼睛。他抽动着脸颊上的肌肉,扯出个笑来,对于安庆的男人来说,哭从来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北方的雪,就像盐一样,晶亮不化,和他这条命一样。人们来来往往从来不会在他面前停留,也不会施舍同情的目光,因为每个人都可怜极了。

“啪嗒。”

刘志胜掀起眼皮子,看到火光在雪地里跳动着、撺掇着。他看着那个人将手收了回去,生怕对方要逃似的,他猛的抓住那人手腕:“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兄弟。”

牧羊犬往往是忠诚、凶恶的,但是不论如何,都逃不过“狗”一字。

他们怎么敢的,刘志胜半个身子挂在阿凤身上,他们怎么敢的,他们不知道牧羊犬都是举目无亲的么。

“去哪里?”

“璞真孤儿院。”

“怎么走?”

刘志胜皱起眉,歪着脑袋仔细瞧了瞧这个人。原是个女孩,方才怎么没注意。

“前面路口朝左。”

“往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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