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人们就认为人的气运与天地息息相关——天上有异象,地上必然有灾殃。

只不过观星学向来是贵族子弟才能接触的学问,每日低头挖土抬头抹汗的乡下人可管不得那么多,他们看不懂星云的暗示,只求老天爷按时打雷按时下雨,让他们家里有存粮够一家子活着就行。

龙尾村是单国东南方最边缘的村子,走到村子边缘打个喷嚏就能吹到邻国去。

有龙尾,自然就有龙头,龙头就是单国国君所住的地方——京都。虽然两个地方都和“龙”有关,但是龙头和龙尾始终有天壤之别。听村里走脚的商人说,那京都的繁华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

不过在晴谣看来,那不是无法用语言形容,而是那个不识字的走脚商人不懂怎么说而已。

晴谣过了今日就要满十三岁了。虽一直生活在村子里,可见多识广的走脚商人每次回到村里总还是会夸她好看。用他的原话来说——“我们晴谣若是去了京都,那得多少达官贵人抢着收进府里供着养着噢。”

只不过每次他说这句话的时候,都会被晴谣妈妈冷眼相待:“被供着养着又怎么样。笼子里的金丝雀再好看,也不如我们落云山里的小麻雀。锦衣玉食的代价是生死难料,你们怕是不知道那些当官的老头子的癖性,多少个养得娇滴滴的妾室最终都得跟着他们陪葬。”

晴谣妈年轻的时候在富贵人家的厨房里做过几年帮工,那些富贵人家的腌臜事她听说过不少。当年战乱,她死了老公又怀了晴谣,才会跑到这样偏僻的地方来。

村子里有个教书先生,已是古稀之年。

说是教书,其实也就是只能教孩子们识字。要想学到跟多的知识,还是得自己翻书。可是晴谣家没有劳动力,多年来家里就是靠着母亲做些针线活换钱过日子。

所以她对于“锦衣玉食”的概念,就是每顿都能吃上肉,冬天的时候有个舒服的被褥盖身上。

可是要想每顿吃上肉,也不是难事,只要常忆运气好,就总是能从落云山里带些野兔回来。

说常忆,常忆到。

“晴谣,今天下午教书先生休息,不用去上课。我们打算去山里玩玩,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常忆把自制粗糙的弯弓斜背在肩上,腰后别着一把比弓更粗糙的箭矢。

晴谣妈正坐在家门口的屋檐下,就着阳光穿针引线缝鞋垫。她闻声抬头,看到常忆忍不住咧起嘴角:“常忆真是一天塞一天的俊,我们家晴谣跟你去哪儿我都放心。”

“这小子就是皮,他能有你们家晴谣一半听话我都要去庙里长跪不起感谢神仙了。”常忆妈疾步从屋子里走出来,嘴里念念叨叨,手上也不闲着,把羊皮水壶挂在常忆的裤腰间。她转头看到晴谣也站在门口,露出了慈爱的笑意:“我们晴谣可真好看,以后就嫁给我们家常忆做媳妇,怎么样。姨姨会把你当亲女儿一样对待,如果那小子敢欺负你,我帮你扒了他的皮。”

晴谣双颊“唰——”地升起两瓣绯红,她低着头目光躲闪:“阿姨别乱说,常忆钟情于狩猎,可能对我没有那种心思。”

“他敢?”常忆妈突然提高了音量,转头数落旁边那不开窍的儿子:“他要是敢不喜欢你,看我不把他那没用的眼珠子扣下来。”

常忆和晴谣是同一天出生,两家又是邻居,自然而然地他们二人的关系要比别人更要好。他课后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去村子后面的落云山里打猎,皮肤晒得格外健康。

他虽然和晴谣同岁,可是已经比对方高了一个头出来。

男孩子好像总是比女孩子要先发育起来,他的身子骨和眉眼都已经张开了似的。瘦且健硕的身子骨如同一把撑开的伞一样,站在晴谣身后能替她挡住大半的阳光。

双目如星,炯炯有神;鼻翼高挺,丰毅俊朗。走路带风,有如山中逡巡地盘勇猛的猎豹。

“哎呀好啦!”常忆不耐烦地推开母亲落在额头的手指,转身拉起晴谣的手往落云山走去,边走边回头喊道:“晚上多煮点饭啊,今晚我打野兔回来给你们吃。”

常忆妈:“知道啦!快去吧!记得保护好晴谣!”

走出好一段距离,还能听到两个女人在屋檐下互夸对方孩子的声音。

常忆和晴谣在山脚下和“小猎户”们汇合。说是“小猎户”,其实就是村里一起上学的同伴。

村里就只有一位教书先生,凡是能走路说话的孩子都送去他那里识字,所以他们的玩伴从6岁到16岁的都有。这次来的还是那几个和他们玩得要好的。

扎着两个揪揪,穿着家里姐姐剩下衣服的女孩子,外号叫“菜包”。

另外两个和常忆差不多高的男孩是双胞胎,外号分别就叫做“斧头”和“铁锹”,至于为什么叫这个外号,看他们手里拿着的工具就知道了。

菜包喜欢跟在晴谣身边,她觉得晴谣身上有一股常人没有的香味。“晴谣姐姐,你今天脸怎么那么红,身体不舒服吗?”她走到晴谣身边,牵着她的手。

晴谣赶紧打囫囵:“有吗,可能是日头太毒了。晒...晒的。”

铁锹瞟了一眼晴谣,又看了看常忆,猜出了大概,打趣儿道:“你就别担心你晴谣姐姐了,肯定又是常忆妈让她赶紧嫁过去。有什么事情,你常忆哥哥会照顾她的,轮不到你操心。”

斧头比铁锹稳重许多,他望着后山,说:“赶紧上山吧,别浪费时间。”

落云山的山峰高耸入云,山中密林如织。

遇到天气不好的时候,山中便会滋生浓厚的迷雾,人在其中如堕入幻境,若不是走了十几年的老猎人,根本就摸不准方向。

山里的天气不讲人情,说变就变。进山的时候还阳光明媚,暖意笼身,刚走到深一点的地方就开始浮起薄薄的雾气出来。

“起雾了,你们都小心一点。”斧头横握着武器走在前面,他半眯着眼睛分辨远处传来的声音,压低了声音:“我感觉有不好的东西在附近,大家赶紧找东西藏身。”

他话还没说完,走在后面的菜包兀地尖叫了一声:“啊——蛇——我踩到蛇了!”

铁锹和斧头的爸爸是猎户,他们有时候也会跟着父亲进山帮有钱人猎些野货,在林中,特别是起雾的林中,切不可发出尖锐的声音,一是为了不吓走猎物,二是为了不暴露自己。

他闻声赶紧走到菜包身边,低头凑近,看到菜包踩着的不过是颗肉厚的蘑菇,赶紧捂住她的嘴,把她抱到一边:“别大惊小怪,你见过哪颗蘑菇能咬人的。”

这咬人的蘑菇是没有,可是刚才菜包那一声尖叫,成功引起了不远处“东西”的注意力。

斧头当机立断转身喝道:“快躲起来!”接着他只觉得面前有什么东西直愣愣朝他冲了过来,他还没来得及反应,一只硕大的黑褐色野猪就出现在他面前一臂的地方。他知道自己与那野猪力量悬殊,侧身一躲,往后退了两步,摸到了身后粗糙的树皮,便将斧子别在腰间,三两下就爬到了树上。

常忆带着晴谣爬上了另一棵老树,找了个结实的树枝栖身。

此时,他们几个人分别躲在三棵不同的树上,从上面看下去,形成了一个三角形。而那只横冲直撞的野猪,就在他们三角阵型的范围内。

野兔没有猎到,能猎只野猪回去也不错。

三个男生像是同时想到了一起,齐齐抬头望向对方。

斧头发出“嘶——嘶——”的声音吸引两个人同时望向自己,他指了指树下的野猪,又指了指刚折断在手中的树枝,接着指了指常忆和他身后的弓箭,最后指了指铁锹。

常忆和铁锹点头会意,短短几秒钟他们就读懂了斧头的暗示。

他打算让三个人从不同的方向同时投掷树枝吸引野猪的注意力,等他消耗掉一定体力之后,常忆将放箭射击野猪,消耗它的血液,等到野猪体力不支的时候,再将它引至铁锹所在的树下,这时候,铁锹只需要握着铲子从天而降给它来了“断头一击”,这豪华晚餐就算是到手了。

说干就干,几个男孩站在树上找着手腕粗的树枝,掰断之后有顺序地砸向树下那头黑壮的野猪。

常忆率先投掷下第一根树枝,正巧不巧砸在了野猪的屁股上。野猪像是被激怒了似的,拱着嘴哼哧哼哧地一头撞向常忆他们藏身的大树。

那黑猪体型看着不大,蛮力倒不小。

晴谣两只脚一前一后踩在树枝上蹲着,重心本就不稳,被它这一撞,撞得一个趔趄差点掉下树去。好在常忆眼疾手快,电石火光之间,他伸手揽住晴谣的腰身,拖住她斜倚在外的身子。

常忆身上有股好闻的味道,闻起来暖洋洋的,像是在烈日下晒了一天的棉被发出来的香味。干净又温柔,安全感瞬间充盈晴谣的脑袋,连“害怕”的情绪都忘得一干二净。

“小心,走过来一些,抱着我。”常忆将她的重心慢慢拉了回来。

常忆看晴谣站稳了之后,转身走回刚才的位置。山林中的大树没人打理,枝繁叶茂,要找到个能够观察猎物又不被发现的位置,实在不易。

他回头看到晴谣蹲在自己身后,压低了声音:“抱着我。”

晴谣还给出反应,对方就已经反手摸到了她的手臂,拉着她的手放到自己腰上:“抱紧一点。”

少年腰身上的肌肉带着血脉涌动的暖意,暖意像是会发散似的,一瞬间就从少年的腰间传到了晴谣的脸上。

好在林荫繁厚,其他人都看不到女孩脸上如霞光般美妙的红。

几个人“逗”了野猪好一会儿,那野猪终于放慢了“反击”的脚步,看样子体力应该是消耗得差不多了。

常忆反手从身后要摸出箭矢,想起晴谣在自己身后,若是自己拉弓的话定然会伤到对方。他转头望着晴谣,眼神坚毅:“你相信我吗?”

“啊?”

“我抱你坐到前边来,你相信我吗?”

“怎..怎么过去?”晴谣看了看常忆,又看了看脚下的树枝,脑子里找不到跨过常忆的办法。

“你只需要告诉我,你相不相信我。”

晴谣点了点头。

常忆:“闭上眼睛,别害怕。”

晴谣听话地闭上眼,只觉得腰间一紧,少年的结实有力的手臂环住了她的腰身,她全身的重心落在少年的手上,接着只觉得自己在空中划出了一道风,屁股就落在了粗麻的树干上。睁眼的时候,她侧坐在常忆的怀里,常忆的胸口贴在她的背上,一时间,她分不清楚耳力的急促的心跳声是自己的...还是他的。

常忆把她圈在怀里,下巴抵在她的肩上,搭弓——瞄准——放箭,动作行云流水,树下的野猪倒地倒得顺其自然。

面前箭矢划破空气的声音远得像在天边似的,耳边只有少年呼出的温柔的鼻息声,每一次轻若鸿毛的呼吸都能把她的心脏搅动得乱颤纷飞。

就在她出神之际,铁锹所在的方向传出了一声闷哼“你给我死——”,接着她猛然抬头,就看到壮硕的野猪倒在树下,脖子上还嵌进去了大半个铁锹,鲜血像是泉水一样沽沽往外冒。

“得手了!”斧头和菜包也跳下树,走到野猪的身边。

晴谣回过神来,发现常忆的双手还环在自己身侧。她转过头想要偷看他,正好撞上他望向自己的眸子。

“在想什么?”常忆歪着头,笑问。

“没,没想什么。”晴谣低下头。常忆不仅身手矫捷,观察力也格外敏锐,自己这套说辞定然是敷衍不了他。她看着树下一簇簇的野花,岔开话题:“我只是在看这一地的小雏菊长得格外好看,被那野猪糟蹋了怪可惜的。”

常忆扯起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像是看穿了她的心思。只不过还是顺着她的话往下说:“这里的还不算好看,我知道哪里的小雏菊更好看,待会我带你去摘。”

“好!”晴谣点了点头。

“我们也下去吧。”常忆站起身,伸手想要拉起晴谣。

晴谣装作擦汗的样子,用手背贴了贴脸颊,还是烫得离谱,这样子如果被其他人看到也太丢脸了。她看向常忆身后:“我第一次看到树上的风景,没想到这么美,比在树下看到的好看多了。”

常忆顺着她的视线向后看去,不远处有条小溪,阳光照射下波光粼粼,水里的石头被溪水冲刷得特外圆润可爱。

“是挺好看的,你喜欢的话,以后我们可以常来。”

晴谣还没说话,树下就传来了“煞风景”的声音。

铁锹仰头扯着嗓子喊:“小两口们别腻歪了!赶紧下来!扛猪回去让我爸杀了分肉吃!”

晴谣好不容易逐渐平静的小心脏被他这冷不丁的一吼,又跳得失了序。

“来了来了!别喊了!”常忆一边应答着,一边拉起晴谣:“待会我先下去,你踩着我肩膀走下去。”

“我说你们小两口在树上腻歪什么呢,猪都杀好了也不下来帮忙。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铁锹等他们爬下树来,还不忘跟他们打趣儿。

“分你的猪头肉去,别管那么多。”常忆推了铁锹一把,挥了挥手,让他赶紧走开。接着转身从身后拿出没有射出去的箭矢在树上做起标记。

他用箭矢在树上刻了两个圆圈,又在圆圈旁边画了几个围绕起来的弧形。

“画的是什么?”晴谣站在他身后。

常忆吹了吹树上的木屑,他指着左边的圆圈:“这是你,”又指了指右边的圆圈:“这是我,”接着指着围绕起来的弧形:“这是你喜欢的小雏菊。”等介绍完他的杰作,拍了拍手,大言不惭等着晴谣的夸奖:“怎么样,是不是栩栩如生,和我们格外相像啊。”

晴谣一时语塞,憋了好半天才从嘴里憋出答案:“像个屁!”

“怎么就不像啊?一定是这箭不够锋利,如果给我‘青云破邪刃’,我一定刻得更像。”常忆没皮没脸地欣赏起自己的画作。

铁锹忙完手里的活儿,凑过来:“常忆哥,你别惦记‘青云破邪刃’了。走脚商人都说了,那是天子才配玩的东西,你要想见到那宝贝,下辈子吧!”

下山的时候日头已经西斜,天边挂着旖旎烂漫的云霞。

几个少年扛着野猪走在小道上,有说有笑。晴谣和菜包跟在后面,没有节奏的歌声和笑声回想在山谷里。她不觉得林间闷热吵闹,只觉得心里灌了蜜似的,嘴角总是不受控制地向上扬起。

乱世之中,烽火连天是常态,安居乐业才叫意外。

龙尾村的意外结束了,征兵的公告还是发到了这里。凡是十三岁以上,四肢健全的男丁全都要到兵营里报道。若有违令者,皆是死罪。

常忆的名字自然也在征兵公告里。

晴谣记得,他离开的那天早上,天地间闷热得像是干涸的蒸笼。看不见的火焰一直在灼烧,把天烧得一片碧蓝,把地烧得干涸开裂,就连山林里的野草都泛着死气。

天刚蒙蒙亮,她就跑到落云山里摘了两朵最喜欢的小雏菊,等常忆出现在家门口的时候,她来不及洗漱更衣,浑身汗滋滋的。

“你这一去多保重,”晴谣把精心选出的花朵放进锦袋里,递给常忆。

常忆收下锦袋:“这是什么?”

晴谣鼓足了莫大的勇气:“是小雏菊。希望它能保佑你平安,也希望它能让你时时想起我。”

常忆对晴谣笑了笑,他的眼神里有着与年纪不符的可怕。在这样的关头,多年征战的老兵要挤出一个笑容须用尽全力,更何况是他这样的少年呢。

“你别忘了我。”他把锦袋收在胸前,张开双手,问:“我可以抱抱你吗。”

晴谣咬着牙,含蓄和羞涩在这一刻莫名地被放大,她想要冲上去抱住他,却又害怕自己身上的汗渍成为他经年征战里对她最后的印象。最后抿着嘴,摇了摇头:“不了,我身上不干净。等你回来的时候,我一定冲上去抱住你。”

常忆眼中闪过一丝落寞,随即笑着伸出小拇指:“一言为定!”

晴谣伸出手指勾住他的手指,眼神坚定:“一言为定!”

人言啊,轻如鸿毛。

有些话语在人生的长河中,就如同淅淅沥沥的毛毛雨,还没落到地上呢,就被随后出现的太阳给晒蒸发了。

哪怕是还是山盟,在命运的裹挟下也不过是没有凭据的白纸一张。

这仗啊,常忆已经记不得打了多久。

他只记得地上的草绿了又黄,黄了又绿;只记得身边的战友换了一批又一批;只记得他身上的战服越来越威武。直至他被簇拥着骑上威风的骏马,跟着大将军踏上了京都的街头,无数的花瓣和欢呼声夹道而来。

直到他被单国国君授以平远将军的军衔。

常忆凭借着矫健的身手和不错的运气,从一个山村少年一路成长为了单国年纪最小的将军。他鞠躬尽瘁,从不退缩,样貌英俊,一时间成了京都众大臣拉拢的对象——尚书令安魏就是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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