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意想不到啊。
听说,人离职后通常会在原地停留一阵,靠之前辛苦干活攒下的积蓄让自己放松下来,然后再找一份新工作。我打算跳过中间那个过程,那么,干什么好呢?
我蜷缩在沙发上,从衣服口袋里翻出学生时写下的愿望清单,划掉了最上方的“傲罗”,掠过“养一只灵猫”,在“侦探”旁边写上问号。
实不相瞒,我曾是个狂热的福尔摩斯迷,虽然三年级时热情熄灭下来,里边的故事也在脑海里模糊,但侦探情结依然扎根在我心里,随着时间的推移,长出嫩芽。
遗憾的是,在真正了解后我失望的发现,麻瓜世界的侦探并不像书中那样。在英国他们虽然合法,也确实会接受私人委托,但那大多是调查外遇、他人品行和企业背景,以及寻找丢失的宠物。像福尔摩斯那样查案是警察的活。侦探和警察的地位在现实里反转了。
好吧,又一个逝去的梦想。
我拨弄着羽毛笔的羽片,想了想,在“图书管理员”的后边写上了“侦探书屋”,虽然最后我还是离开了它,但那是后边的故事了。
幸运女神眷顾着我,没几天,我就在奎克里街的中央租下了一间书店。房东是一个满脸雀斑的年轻人,剪着潮流的平顶卷发(看上去怪怪的,像在脑袋上扣了一口圆筒锅)。交完那些复杂的手续后,他欢快地在街边大喊:“我要去纽约了!”听口音,他是个美国人。
书店装修的很好,风格昏暗阴沉,书架镶嵌在墙里,天花板贴着黑色的墙纸,上边画了一只巨大的孔雀蜘蛛(除了这些,房东还慷慨的留下了两个立式书柜,并表示:它们不收钱)。为了过得舒服些,我把店内的杂物间清理了一遍,拆掉门,往里面摆了一张沙发,它摇身一变成了我的休息室,白天我基本都呆在那里。
总的来说,日子过得还不错。书店比我想象的受欢迎,我原以为书籍种类单一,客流量不会太多,但麻瓜们似乎很喜欢推理书籍,特别是年轻人。顺带提一下,卖得最好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系列作品。
平静安宁的生活让人心情愉悦,但不会持久。
五年后的某一天(应该是复活节,我看到有人往公园里放彩蛋),我像往常一样缩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本哲学书籍,那是隔壁蛋糕店的奥赛斯太太送给我的,我眯着眼睛,看着那些晦涩的、像毛虫一样蠕动的文字。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门把手上的风铃响了。
我猛地惊醒过来,但没有出去,只是把垂到鼻尖的眼镜推了回去(是的,我近视了)。由我浅薄的经验来看,踏进这的大多是漫无目的的行人,他们只是走在街上,然后被店标吸引进来看看,在找到心仪的书后,他们会看到我的。
和我预想的一样,那位客人先绕着书架在房间里转了一圈,然后停下来,似乎是在看天花板上的图案。我把书放回柜子里,从休息室走出来,正好和那人对视,他的眼睛很好看,湛蓝色的,平和,宁静,又蕴含着洞穿一切的力量,就像邓布利多的那样,等等,邓布利多?我像是被人用针扎了一下,差点在原地弹起来。
“很高兴见到你,维卡。”邓布利多温和的笑着,冲我亮出他手里的蛋糕盒,“现在有空吗?可以的话,我们边吃边聊。”
“当然,教授。”我的声音听起来还算平静,像是提前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刻。“但恐怕得换个地方,这里是书店,不能吃东西。”
本章已完 m.3q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