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叔叔刚娶了老婆,这几天正是开心的时候,干活都比以前有力气了,他摸着江枫的脑袋,眼神里说不出的喜悦。
江枫憨笑着,腼腆的挠挠头。
“快去干活吧,待会林叔叔干完了,去帮你,去吧。”
江枫低下头,他知道林叔叔家里置办婚礼已经消耗无几,此时正是需要耕种更多的时候,他不忍心让林叔叔帮忙了。
“林叔叔我干的很快的,马上就完成了。”
“噢,真的吗?”
林叔叔看向江枫的那一亩地,表情惊讶,居然真的干了不少。
“林叔叔,我干完了去帮你哦。”
江枫举一举锄头,满脸笑容。
“哈哈,那咱们比一比谁干的快。”
中午。
江枫尴尬地看着站在地头的林叔叔。
他只耕了三分地,林叔叔却已经干完了。
“小疯子啊,耕地还得看你林叔!”
说完,他撸起袖子,锄头飞舞,泥土翻飞,很快就超过了江枫一上午的成果。
等剩下的地也干完的时候,江枫想请林叔叔去家里吃饭,却始终开不了口。
因为他只有栗子和菜园子里几颗菜。
在他想的时候,林叔叔已经开始走了。
“小疯子,待会到叔叔家里吃饭,你嫂子做了好吃的。”
江枫双手急促不安地搓着衣服。
林叔叔却似乎看穿了他的想法。
“傻孩子,等将来你长大了再请叔叔吃好吃的。”
江枫被硬拉着来到了林叔叔家里。
林叔叔家里还挂着新婚的对联,穿过门庭可以看到屋里面几件新的家具,老爷子和老太婆忙碌着烧柴火,新娘子则用针线缝着衣服。
看到林叔叔回来,新娘子赶忙站起来接过林叔叔的锄头,顺便笑着和江枫打招呼。
江枫有点认生,愣在那里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天中午,江枫吃到了一年多以来最温暖的一顿饭。
傍晚,他把菜园里所有的菜都摘下来,放到了林叔叔家门口。
这是他唯一能做的回报。
晚上他躺在床上,寂静将他包裹,屋子里能听见的只有自己的呼吸声。
想起中午林叔叔家里热闹的场景,内心焦躁不安,他知道自己可能永远也不能像林叔叔那样一家人整整齐齐在一起了。
小小年纪的他又怎么懂得,他所羡慕的林叔叔家,这种生活得来的有多么不容易。
林叔叔名为林有才,其上还有两个哥哥,至今他两个哥哥的遗像还挂在大堂里,这一切都是他两个哥哥从军身亡换来的。
正是因为如此,别人家才会放心的把女儿嫁给他。
根据法道皇朝的律令,凡从丁两人及以上者,若不亏赋税,其余子可免除兵役。
所以在江枫所在的这个村子里,甚至整个皇朝,都在不停地生孩子,他们如野草一般,割过一茬,很快又会长出一茬。
这也导致,村子附近所有的资源都被消耗一空了。
山林间的野果,河里的游鱼,几乎都灭绝了,甚至天上的飞禽也会被打下来吃掉。
如果出了村子,跨过镇上,走到大城市里,更是饿殍遍野。
没有人会在乎别人是怎么死的,他们只在乎别人口袋里有没有吃的,为了一口吃的便会大打出手。
普通人的出路除了去从军,便是守着耕地,渴望上苍给个好丰收。
法道皇朝征收赋税的原则是每户每人一石,这对普通人来说是非常恐怖的,尤其是天灾不断的情况下,很容易颗粒无收。
接下来的日子,江枫每一天的生活都是站在田间观察粮食长势,以及向邻居学习一些除草除虫、防水防旱防冻的技巧。
偶尔的时候,他脑海中也会冒出一些奇奇怪怪的点子,用在耕地上居然出奇的好。
四季轮转,循环往复,十数年过去。
转眼间,江枫已经长成了小伙子。
黝黑的皮肤,坚硬的臂膀,再也没有人说他是小疯子了,他已经变成了村里有名的种地小能手。
就在这一天,村里传来了一个震惊世人的消息。
“法道王朝,战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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